随着社会化养老模式普及,养老机构人身损害纠纷逐年增多。此类案件特殊性较强,老人多伴随基础疾病,事故损害与自身病情容易混淆,养老机构常以此推卸责任,导致家属维权举证难、定责难、赔付难。
吉林石力
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伟,长期专注
人身损害赔偿、
侵权责任纠纷等民生案件办理,擅长拆解复杂侵权法律关系,精准划分各方责任比例,切实维护普通群众合法权益。
张伟律师执业证号12207202110328771,同时担任
松原市未成年人
法律援助业务专家库成员,在民事侵权纠纷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始终秉持客观严谨的办案风格,注重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以法理为支撑、以事实为依据,高效化解各类民生矛盾。
本次案件中,高龄老人入住正规养老机构接受照料服务,在院期间意外摔倒受伤,经医院持续救治,最终因伤情恶化离世。家属核查事故经过后认为,养老机构作为专业照料机构,未尽到日常巡查、安全防护、即时救助的法定看护义务,是老人摔倒受伤、最终离世的重要原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养老机构主张老人死亡系自身多年基础疾病导致,摔倒仅为偶然因素,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承保责任险的保险
公司亦提出多项抗辩理由,不予认可赔付义务,双方协商彻底陷入僵局。
家属为维护合法权益,委托张伟律师提起
民事诉讼,向养老机构及保险公司主张医疗费、死亡
赔偿金、
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65万余元。接受委托后,张伟律师第一时间开展证据固定工作,系统性整理老人入住服务协议、日常看护台账、事故发生记录、全程就医病历、双方沟通录音及文字记录等全部材料,完整还原案件事实经过。
针对对方核心抗辩理由,张伟律师精准阐释
侵权责任法律逻辑:养老机构对入住高龄老人负有高于普通主体的安全保障义务,即便老人存在基础疾病,机构的专业看护、风险防范义务不能免除。本次摔倒事故因机构看护疏漏引发,直接加剧老人身体损伤,是损害后果发生的关键诱因,二者存在法定因果关系,机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庭审中,张伟律师围绕过错认定、因果关系关联度、赔偿标准依据三大核心维度逐一举证、说理,清晰呈现对方侵权过错及赔付依据。
法院审理后认定,养老机构未履行充分的管理看护与安全保障义务,对案涉损害后果存在明显过错,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及因果关系参与度,判定养老机构承担30%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直接承担赔付义务。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家属各项赔偿共计19万余元,完整保障了当事人的核心维权诉求。该案为同类养老服务侵权纠纷处理提供了清晰参考,张伟律师以专业、务实的办案方式,高效化解民生纠纷,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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