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纠纷频发的当下,患者及其家属往往在维权道路上举步维艰。今天我们就来看看肖昌兴律师在两起典型医疗纠纷案件中,具体做了哪些工作,又是如何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权益的。
案件初期:找准方向,细致审查
在第一起“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遭‘越权’定性”案件中,花季少女经抢救无效死亡,卫健部门认定医院承担“部分责任”,家属对此不满申请行政复议。肖昌兴律师接手案子后,没有急于争论医院的责任比例,而是凭借自己做过临床医生和23年法官的经验,意识到首先要明确行政权力的边界。他迅速翻开《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逐条核对卫健部门的职权范围,发现卫健部门只有权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根本无权判定“责任比例”,为后续的维权找到了关键突破口。
在第二起“精神病人住院坠楼身亡”案件中,李某夫妇的女儿在医院封闭治疗期间坠楼死亡,医院以患者“自杀免责”为由推卸责任。肖昌兴律师接手后,没有陷入“自杀”与否的争论,而是从医学和法律两个维度重新审视案件,抓住医院对住院精神病人应负的法律义务这一关键问题。他指出医院基于医疗服务合同,对住院精神病人负有临时监护义务,应当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尽到高度的注意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
案件推进:调查取证,有力辩护
在第一起案件中,肖昌兴律师进一步审查发现,市卫健委作出责任认定依据的《专家会商会会议记录》仅记录了一名专家成员的意见,其他专家意见未记载。这不仅是程序上的重大瑕疵,更暴露了认定结论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在行政复议听证中,他明确指出卫健部门的越权行为,强调县卫健委移送案件后,市卫健委虽可调查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但无权对医方的责任程度作出认定。仅凭一名专家意见认定医院承担“部分责任”,属于超越法定职权,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在第二起案件中,肖昌兴律师深入调查,收集到两份关键证据。一是七楼盥洗室的防盗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患者未携带工具就能迅速弄开锁扣并破坏防盗网,说明医院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二是医院巡视管理存在明显疏漏,事发时患者一人进入盥洗室无人陪伴、看护,违反了医院自身的《病区安全管理制度》。基于这些证据,他提出清晰的诉讼策略,不否认患者自身存在一定过错,但强调医院过错更为严重,其过失与患者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案件结果与律师简介
第一起案件中,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市卫健委关于医院责任承担的认定,责令其依法重新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第二起案件中,
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存在过失,酌定其对原告的损害后果承担一定
民事责任,家属获得相应赔偿。
肖昌兴律师是
江西井冈(
赣州)
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兼具临床医生、23年法官、执业律师三重身份的实战派法律人。曾任审判员、副庭长,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一级法官”。他始终坚守“用心为当事人服务,忠心为当事人
办事,只要有一分的希望,尽十分的努力”的执业宗旨。如果您也正面临医疗纠纷等法律问题,肖律师将凭借他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您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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