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金强律师,1987年至2003年在河海大学
常州校区负责治安行政管理,江南大学法学本科学历,拥有22年执业经验,现执业于
北京大成(常州)
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
江苏常州。他在
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担任多个重要职务,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多重职务彰显专业地位
戴金强律师身兼数职,是常州市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常州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业务委员会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组负责人。同时,他还是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课外导师、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职业规划导师以及江苏省工信厅入库专家。这些职务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律界的专业地位和影响力,也反映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厚造诣和丰富经验。
二、丰富经历奠定坚实基础
早年在河海大学常州校区负责治安行政管理的经历,让戴金强律师积累了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和治安、刑事案件处理经验。在此期间,他与公安机关各条线警官建立了深厚的友谊,积累了丰富的人脉资源,为他从事律师专职执业,特别是专业从事律师辩护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2年,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进行专业化建设并成立刑事业务部后,他一直担任刑事业务部主任;2015年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成立专业化宣讲团后,他一直担任专业化宣讲团讲师;从2014年起,他一直担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这些经历使他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积累经验,提升专业能力。
三、经典案例见证卓越能力
林某某(化名)
假冒注册商标罪案
某某市检察院指控林某某(化名)、杜某某(化名)、葛某某(化名)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经营额达215万余元。戴金强律师为当事人提供辩护,最终三被告人均被判处
缓刑,取得了非常理想的结果。这一案例充分展示了他在
知识产权犯罪辩护方面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辩护技巧。
潘某某(化名)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
潘某某(化名)等人为赚钱商议购买枪支,贾某某(化名)在
云南与卖家交接时用冥币骗取枪支,后被警方抓获。潘某某(化名)、吴某某(化名)也因涉嫌犯罪被起诉。戴金强律师担任潘某某(化名)二审辩护人,虽然他认为两地
法院判决均存在错误,但这一经典案例也体现了他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和严谨的法律思维。
某某
公司、孙某某(化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常州市某某食品有限公司采用牛肉中掺入猪肉的方式生产肉制品并冒充纯牛肉制品销售,金额巨大。被告人孙某某(化名)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参与全部作案。戴金强律师作为孙某某(化名)的辩护人,不认可判决的正确性,这也反映了他对案件的认真负责和对法律公正的执着追求。
四、荣誉加身凸显行业认可
戴金强律师曾获得2018年常州市优秀
刑事辩护律师、2019年常州市刑事专业律师等荣誉称号。他还被中国
律师网主编的中国刑辩大律师第三期收录在册。这些荣誉是对他多年来在刑事辩护领域辛勤付出和卓越成就的高度认可。
戴金强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专业的能力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他担任的多个重要职务,以及在众多经典案例中的出色表现,都彰显了他在该领域的专业领航者地位。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