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娟律师:以专业与担当书写法律传奇
在
江苏泰州的法律界,苏娟律师宛如一颗璀璨的明星,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感,在民商事领域绽放光彩。她毕业于
南京大学,拥有扎实的
法律知识基础,现担任江苏律园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为13212201011801692,至今已有15年的执业经验。
荣誉加身,彰显不凡实力
苏娟律师在其职业生涯中屡获殊荣。2015年,她被评为泰州市“十二五”期间十佳
法律援助工作者,这一荣誉是对她多年来在法律援助领域辛勤付出的高度认可。她承办的“88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荣获2015 - 2016年度泰州市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展现了她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的卓越能力。2017年,她又被评为
泰兴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再次证明了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杰出贡献。
医疗纠纷: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在医疗纠纷领域,苏娟律师展现出了专业与担当。在原告杨阳(化名)与被告某医院的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告因高处坠落受伤,在被告医院治疗后出现并发症,认为被告存在医疗过错。苏娟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积极协助原告整理并提交诉讼材料,明确诉讼请求。在诉前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推动专业评估,并对鉴定意见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在庭审中,她就医疗过错、因果关系、责任划分等关键问题发表意见,最终
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部分医疗费等费用。这一案件不仅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也为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房产纠纷:助力当事人保住老宅
在购房未过户遭查封的案件中,被告张女士(化名)购买的房产因历史原因未过户,被法院查封。苏娟律师作为张女士的代理律师,精准定位法律依据,紧紧抓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这一核心规定,将案件事实与法条构成要件进行严谨比对。她系统梳理历史证据,面对时间跨度长达二十多年的复杂历史沿革,协助当事人收集、梳理并清晰呈现了一系列关键证据链。通过提交长期的
水电费缴纳凭证等证据,证明张女士“合法占有”的事实,并论证了因土地性质等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无法过户,责任不在购房人。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张女士保住了老宅。
破产债权纠纷:维护
债权人利益
在
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中,苏娟律师作为甲公司破产管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针对丁某(化名)从“
借贷”转为“
不当得利”的诉求,律师团队准确判断其本质,围绕“不构成不当得利”的核心进行抗辩。深入梳理涉及同一笔资金的多起历史诉讼判决,向法庭清晰展示丁某此前关于该款项性质的主张已被生效判决否定的事实。在庭审中,紧扣“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力辩驳丁某的诉求。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丁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护了甲公司破产财产的完整性,保障了其他合法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权益。
结语
苏娟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民商事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她在一个个案件中,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的荣誉是对她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她继续前行的动力。相信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苏娟律师将继续书写更多的精彩篇章,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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