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今,男女在恋爱阶段喜欢互赠一下小礼品,财物什么的。但恋爱关系毕竟不是稳定的关系,当事人随时都有可能分道扬镳,那么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款是否可以收回?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婚前赠与财产归还是分情况的。恋爱期间表达爱意的一般赠与完成后不用归还;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未登记结婚可要求归还,已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通常不用,若给付方因彩礼生活困难可请求返还部分。

赠与行为是否归还需具体判断。合法有效且完成交付的赠与,一般赠与人不能要求归还。但在受赠人严重侵害权益、不履行扶养或约定义务等法定情形,或赠与违背赠与人真实意思时,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要求归还。

【案例】杜某(女,23岁)于2002年8月由某大学分配到某市财政局工作,并与同在该单位工作的张某(男,25岁)相识,于当年12月建立了恋爱关系。杜某与张某在春节期间举行了订婚仪式。订婚时,张某的父母给予杜某现金3000元,祖传的绿玉手镯一副

赠与子女房子能否归还分情况。未办过户手续,赠与人可撤销赠与要回房子;已办过户,一般不能归还,但受赠子女有严重侵害赠与人等特殊情形,赠与人可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