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是否归还

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是否归还

2024.04.15 婚姻家庭 105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款可以归还要回。
2、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一方有赠与的意思表示,而另一方无愿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又或只有一方愿意接受赠与,而另一方无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均不能成立。
3、我国法律允许赠与时对受赠人附设一定的义务,也可通过附条件(或附期限)来调整赠与的法律效力。但附条件(附期限)的赠与和附义务的赠与有着严格的区别。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其所附义务与赠与合同自身的法律效力无关,不会因所附义务而解除或延缓赠与的效力。而在附条件(附期限)的赠与中,条件(期限)的成就与否直接关系到赠与的生效或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六百六十三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谢巧凌

广西灵丰(平桂)律师事务所

谢巧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100

    精选解答
  • 113676

    阅读量
  • 在订婚期间赠与对方的财物是否要归还
    【案例】杜某(女,23岁)于2002年8月由某大学分配到某市财政局工作,并与同在该单位工作的张某(男,25岁)相识,于当年12月建立了恋爱关系。杜某与张某在春节期间举行了订婚仪式。订婚时,张某的父母给予杜某现金3000元,祖传的绿玉手镯一副
  • 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款是否可以收回
    如今,男女在恋爱阶段喜欢互赠一下小礼品,财物什么的。但恋爱关系毕竟不是稳定的关系,当事人随时都有可能分道扬镳,那么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款是否可以收回?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 恋爱期间赠与钱财必须归还吗
    恋爱期间赠与钱财不需要归还,恋爱期间内的日常开销费用,是双方维系和发展当下情感的必要支出,是一种无任何附加条件的赠与行为,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履行完毕的,不能要求返还。华律网小编为你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 结婚彩礼是否应认定为赠与
    彩礼作为民间习俗历史悠久,早在我国,西周时期“婚姻六礼”中就有“纳征”制度(以男方送财物至女方家来确定婚),唐朝《户婚律》则明文规定实行“以聘财为信”的结婚送财物制度。千百年来,这种封建礼法已在我国民间根深蒂固,并逐渐演化成民间习俗,代代相
  • 婚前约定赠与财产离婚需要归还吗
    在婚姻中,男女双方在婚前进行了相关的约定,赠与一定的财产。但是在离婚之后被赠与的财产是否需要进行归还呢?对于这个问题很容易发生一定的纠纷,那么在法律上的处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