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的房产可以诉讼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抵押在银行的房产可以财产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已经抵押的房产,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根据法律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已经抵押的房产可以保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有抵押的房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抵押的房产申请财产保全的不会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因为法律规定了,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有抵押的房产符合关于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已经办抵押房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办理财产保全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对于已经办理抵押的房产,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该房产即可。办理抵押的房产,只要是与本案有关的,当事人依法进行申请,法院就可以对该房产进行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