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费法律咨询:1985年5月,甲和乙未领取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有子。2003年2月,乙外出至今下落不明。现甲欲向法院起诉,请问甲与乙是事实婚姻吗?离婚律师:2001年4月28日《婚姻法》修正后,其第八条规定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事实婚姻判定需考虑多方面。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未登记多为同居关系。还需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公众也认可,事实婚姻在纠纷处理上有特殊性。

事实婚姻判定依据几方面。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多为同居关系。实质要件含年龄、自愿、血亲关系、疾病等,且双方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事实婚姻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包括1994年2月1日前后的时间界限、结婚实质要件,还有共同生活事实,如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被群众认可等,它是特殊婚姻状态认定。

事实婚姻判定标准包括时间界限和实质要件。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算事实婚姻,之后需补办登记。实质要件含年龄、自愿、血亲关系、疾病等,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与登记婚姻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