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属于民事权利,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就享有继承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到死亡时终止。遗腹子即胎儿因为没有生命,依法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也就不享有继承权。
主张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死者如果不因此事故死亡且遗腹子顺利降生,则死者无疑依法有抚养义务。死者在遗腹子出生前即死亡,使胎儿出生后被抚养的权利确实收到损害无疑,此损失确实存在。有损害就有赔偿,遗腹子在出生后可以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法律规定未婚遗腹子没有财产继承权利,因为根据《民法典》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而不是拥有继承权。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所以遗腹子有继承权。
未婚遗腹子具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根据法定继承原则,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未婚遗腹子具有继承权。
法律规定未婚遗腹子没有财产继承权利,因为根据《民法典》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而不是拥有继承权。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所以遗腹子有继承权。
继承权属于民事权利,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就享有继承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到死亡时终止。遗腹子即胎儿因为没有生命,依法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也就不享有继承权。
陈靖宇律师是专业且经验丰富的法律从业者,有法学本科学历,获华律网年度先进律师称号,累计服务客户500 +,曾任职国企法务团队,现有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接下来将解读遗腹子继承权问题。遗腹子有继承权,遗产分割时要为其保留份额。若没保留,从继承人遗产中扣回。胎儿出生后不同情况,遗产处理不同。分割遗腹子继承份额,要按保障其生活必需、结合遗产数额和其他继承人情况确定份额。若没为胎儿保留或保留过少,可扣回或通过法律保障胎儿权益。总之要保障遗腹子合法权益,陈律师能提供专业服务。
陈靖宇律师实力出色:他有法学本科学历,是律协会员,服务超500+客户,熟悉多领域法律。曾任职国企法务,积累实操经验,有常年合作顾问单位。办案能力强,以客户利益为先,秉持高尚理念,维护公平正义。遗腹子有继承权:依据法律,遗产分割时应为胎儿留份额,娩出是死体按法定继承。这保障了胎儿合法权益,体现公平人性化。遗腹子继承份额分割:保留份额要考虑胎儿生活必需、遗产数额及其他继承人情况。若未保留或过少,要扣回,必要时监护人可诉诸法律。未来陈律师会继续服务客户,我们应关注遗腹子继承权益。
有。未婚遗腹子具有财产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是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具备父母财产的法定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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