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的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所谓抵押权顺位的变更,是指将同一抵押财产上的数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互换。抵押权的顺位变更后,各抵押权人只能在其变更后的顺序上行使优先受偿权。
如果房屋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当事人享有抵押权,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是不享有抵押权的,抵押合同是有效力的。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据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若房屋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当事人享有抵押权,可就房产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若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是不享有抵押权的,但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是有效的。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顺位,根据规定,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抵押权人不可以追偿其他担保人,如果是多个保证人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可以向其他连带责任保证人追偿。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可以,借款要不要担保人由贷款人而定,如果贷款人要求提供担保的,借款人不提供担保就无法申请借款,但提供担保人并不是必须要具备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国有资产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抵押的,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财产都可以进行抵押。下列财产可以抵押: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房屋设定抵押后,房屋所有权人不得随意处分房屋。所以,除非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不然房屋所有权人不可以赠与房屋。而且房产在抵押状态下是不能做过户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