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日。通过该条规定可知,公示的起始时间从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3日内,公示与公告均是为了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制度,二者区别在于向社会公开的时间点不同,前者是在最终结果确定前,后者是在最终结果确定后。《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就应 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非出现中标无效的情形,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在中标人未确定前,公示中标候选人更有利于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障社会监督效果。本条规定的是公司中标候选人,表明公司的时间点一定是中标候选人确定后中标人确定前。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时,中标候选人已经确定,具备公示条件。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二)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一般是公示3天出结果。法律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天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应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时间同样不得少于3天。
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一般是公示3天出结果。法律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天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应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时间同样不得少于3天。
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一般是公示3天出结果。法律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天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应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时间同样不得少于3天。
对于强制招标项目,招标人不能只公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应当公示所有中标候选人,对于非强制招标项目是否公示候选人,由招标人自主决定。公示中标候选人符合公开原则,有利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保证评标结果公平和公正。
对于强制招标项目,招标人不能只公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应当公示所有中标候选人,对于非强制招标项目是否公示候选人,由招标人自主决定。公示中标候选人符合公开原则,有利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保证评标结果公平和公正。
候选人,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或公职人员时先提出供选举人选举的人员。在选民登记、公布选民名单以后,即按选区提出候选人。西方国家对议员、总统和副总统的候选人有国籍、年龄、财产、居住期限、教育程度、种族、民族和性别等方面的限制。
中标第一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选择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也可以重新进行招标。对于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放弃中标的中标第一候选人,招标人对其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未交招标保证金或招标保证金不足赔偿的,招标人可以要求其赔偿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