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如果出现一方变卖共同财产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进行处理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般来讲,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的交易秩序,除非第三人与夫妻一方恶意窜通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第三人善意购买。关于一方擅自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有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处理权,一方不可擅自变卖。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第三人善意取得且付合理对价可能有效,但另一方可索赔;家事代理下小额支出一方可处理,重大财产变卖需双方同意。

夫妻婚前财产所有权归个人,个人有完全处分权可变卖。变卖基于真实意愿且合法合规就行,不过变卖时可能因影响夫妻共同生活或对方利益引发矛盾,但不影响合法变卖。

这种情况需多方面妥善处理。财产方面,一方擅自变卖共同财产损害另一方权益,另一方可起诉。婚姻关系上,一方拒绝回家,另一方可视情况沟通修复或起诉离婚。诉讼时要注意收集证据,让法院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