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的变更方式:1、遗嘱人只需要重新订立一份有效遗嘱或是作出跟原公证遗嘱内容相反的行为,就可以视为是在变更之前已经公证过的遗嘱。2、法律规定遗嘱人可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3、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4、如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公证遗嘱的变更方式:遗嘱人只需要重新订立一份有效遗嘱或是作出跟原公证遗嘱内容相反的行为,就可以视为是在变更之前已经公证过的遗嘱。法律规定遗嘱人可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这就可以看出,最早立的公证遗嘱可以被后立的公证遗嘱撤销或变更。只要立遗嘱人愿意,而且有行。
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材料包括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遗嘱拟处分的财产所有权凭证、遗嘱书、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相关的婚姻证明、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遗嘱公证与继承权公证是两个不同的公证。 一、公证遗嘱:是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 二、公证遗嘱必须是遗嘱人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公证。 三、公证遗嘱应当由两名公证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四、公证遗嘱需要审。
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1、自书遗嘱;2、代书遗嘱;3、打印遗嘱;4、录音录像遗嘱;5、口头遗嘱;6、公证遗嘱。遗嘱成立的条件有立遗嘱人要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实践中,遗嘱的一般写法是:立遗嘱的目的,对财产的具体处理,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按照公证的一般程序公证。办理公证当事人须向公证处提交申请材料,经公证处审核审批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公证的程序:1.申请。2.受理。3.审查。4.审批。5.出证。
立公证遗嘱后,遗嘱人可以通过实施与公证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公证遗嘱;或者,立公证遗嘱后,继续设立了与公证遗嘱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以此撤销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