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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应当怎样变更

2024.04.24 婚姻家庭 176人浏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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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公证遗嘱的变更方式:
1、遗嘱人只需要重新订立一份有效遗嘱或是作出跟原公证遗嘱内容相反的行为,就可以视为是在变更之前已经公证过的遗嘱。
2、法律规定遗嘱人可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3、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4、如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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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遗嘱的变更方式:1、遗嘱人只需要重新订立一份有效遗嘱或是作出跟原公证遗嘱内容相反的行为,就可以视为是在变更之前已经公证过的遗嘱。2、法律规定遗嘱人可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3、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4、如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李键键律师 2023.05.24 161人看过
  • 公证了的遗嘱怎样变更

    公证遗嘱的变更,必须要立遗嘱的人自愿到以前公证的地点撤销原来的遗嘱内容,然后进行更改。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林琳律师 2021.01.19 950人看过
  • 应当如何公证遗嘱

    当事人须向公证处提交申请材料,经公证处审核审批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公证法》规定,办理遗嘱的公证需由当事人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填写公证申请表,经公证处审核审批通过后,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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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变更公证遗嘱 如何订立公证遗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这就可以看出,最早立的公证遗嘱可以被后立的公证遗嘱撤销或变更。只要立遗嘱人愿意,而且有行。

    程金环律师 2022.05.07 0人看过
  • 怎么变更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的变更与其他遗嘱的变更并无不同,只需要重新订立一份有效遗嘱就可以变更之前的遗嘱。法律规定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何长江律师 2022.09.28 170人看过
  • 公证遗嘱应如何变更

    公证遗嘱的变更方式:1、遗嘱人只需要重新订立一份有效遗嘱或是作出跟原公证遗嘱内容相反的行为,就可以视为是在变更之前已经公证过的遗嘱。2、法律规定遗嘱人可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3、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4、如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李键键律师 2023.06.25 142人看过
  • 怎样将自书遗嘱变更为公证遗嘱

    自书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自己写好以后,就可以使用了,公证,是和自书遗嘱并列的一种遗嘱形式,并不是说自书遗嘱需要在办理公证后才有效。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内容真实,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是有效的。

    赵彪律师 2019.08.21 1332人看过
  • 公证遗嘱能否变更

    公证过的遗嘱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基于维护公证的公信力的考虑,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遗嘱不能用其它遗嘱加以撤销、变更。

    李全利律师 2021.01.19 778人看过
  • 变更公证遗嘱须经公证部门

    《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赵彪律师 2019.08.22 1187人看过

李键键

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

李键键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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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律网小编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
  • 录像遗嘱可以变更公证遗嘱吗
    可以的 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在办理遗嘱公证过程中,还应注意的其他一些问题:   1、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3、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公证人员可以根据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起草遗嘱,公证人员代拟的遗嘱,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   4、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遗嘱人即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的方式代替;   5、公证遗嘱生效前,遗嘱公证卷被列为密卷,不得对外借阅,公证人员也不得对外透露遗嘱内容;   6、如果遗嘱申请人要撤销或者变更遗嘱,必须经过再公证,数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其他遗嘱形式不能撤销公证遗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有遗嘱没公证房产可按遗嘱变更吗
    你好,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 房产变更,遗嘱需要公证吗
    你好,是可以公证的。
  • 您好,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必须经过公证机关吗?
    你好,是的,遗嘱人在订立公证遗嘱后反悔,可以到原公证机关申请变更或者撤销。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只有遗嘱人本人可以向原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变更或者撤销申请。遗嘱人原来订立的遗嘱形式是公证遗嘱,在变更或撤销原遗嘱时,需要在公证处撤销原公证遗嘱,或者重新订立一份新的公证遗嘱对前一份公证遗嘱进行更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 遗赠抚养协议与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怎样的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表明,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   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出卖、交换、赠与等。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扶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   3、遗赠扶养协议中途翻悔的法律后果。   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一方翻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   ①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   ②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   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法定继承人的实际遗产继承权有影响)。   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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