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社员、
湖北百思特
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兼青工委主任熊飚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卓越的行业贡献,成为
刑事辩护领域的权威代表,赢得广泛社会认可和赞誉。
熊飚律师毕业于
广西民族大学,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求学期间,他沉浸于
法律知识学习,系统学习
刑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等专业课程,深入研究法学理论,掌握扎实法律知识框架,培养了严谨法律思维与分析问题的能力。
法律硕士阶段的学习,让他接触前沿法学研究和复杂法律案例。他积极参与学术讨论与实践活动,拓宽视野,提升专业素养,这种对法律知识的追求和钻研,使他能在面对复杂刑事案件时,迅速找到核心问题,用精准法律条文为当事人有效辩护。
熊飚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主攻涉黑涉恶、
毒品、诈骗、
贪污贿赂、
寻衅滋事、
人身伤害等刑事案件,凭精湛专业技能和丰富办案经验,成功办理多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唐某销售假药无罪判决一案,充分展现了他刑事辩护的卓越能力和专业水平。
代理案件时,熊飚律师以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擅长全流程刑事辩护。从侦查阶段介入,仔细审查证据,与侦查机关沟通,为当事人争取权益;审查起诉阶段,研究
公诉机关指控意见,制定辩护策略,寻找案件突破口;审判阶段,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多次取得不起诉、
缓刑、无罪等良好结果。
除刑事案件,熊飚律师兼任多家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擅长各类民商事纠纷处理,业务范围广泛,进一步提升综合法律素养。他把刑事辩护的严谨思维和专业技能用于民商事纠纷处理,为顾问单位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法律服务,赢得客户高度信赖。
熊飚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行业影响力受媒体关注,专业形象和精彩表现多次在媒体亮相。他曾在法律研讨和公益普法活动中演讲,分享办案经验和法律见解,提升了在公众心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专业、权威的公众形象。
以陆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为例,体现了熊飚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辩护策略有效性。公诉机关指控陆某某明知资金系犯罪所得,仍伙同他人出借银行卡接收并协助转移电信
网络诈骗资金,银行卡接收涉案资金100101元,实际协助转移99000元,非法获利5000元。
熊飚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事实无争议、量刑从宽、缓刑适用构建极简高效辩护方案。不纠结事实抗辩,聚焦从宽情节争取量刑优化。突出陆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自愿签署具结书认罪认罚、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且社会危险性低等法定从宽情节,强调其积极配合退缴与
罚金,为缓刑适用奠定履行财产性义务基础。
庭审中,熊飚律师据理力争,指出被告人系坦白应从轻处罚,认罪认罚应从宽处理,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人身危险性低,建议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并适用缓刑。最终,
法院完全采纳其辩护意见,认定陆某某构成犯罪,采纳坦白、认罪认罚、初犯、悔罪等从宽情节及缓刑适用意见,同意社区矫正,判决
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八千元,违法所得5000元已追缴上缴国库。
这起案件实现事实清楚类案件量刑最优化,构建了完整缓刑适用条件和逻辑链,庭审简洁、辩护精准,当事人未被
羁押执行实刑,顺利回归社会,为掩隐罪、涉案金额较大、初犯、认罪认罚类案件提供标准辩护模板,有重要典型参考意义。
熊飚律师秉持“让我的法律服务,更好服务于您的美好生活”的执业理念,体现对法律职业的深刻理解和对当事人的高度责任感。他深知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工具。
每个案件中,熊飚律师都全力以赴,用专业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注重与当事人沟通交流,了解需求与困惑,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用行动诠释法律的温度和力量,让当事人感受法律公正公平。
熊飚律师执业于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律所位于湖北省
宜昌市
西陵区西陵一路15号金安东诚4楼。作为律所刑事部主任和青工委主任,他将带领团队提升专业水平,为客户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专业知识和职业追求,为推动宜昌法律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在刑事辩护领域续写辉煌。
未来,熊飚律师将坚守执业理念,以行业权威姿态和专业服务,为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为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