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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责任保证与连带责任担保的区别有哪些?

2024.04.12 公司法 1542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一)承担责任的具体做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
(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四)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
(五)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也就相对较轻。

风险提示: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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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担保的区别

    (1)保证人开始承担保证责任时间不同;(2)两者作为被告的情况不同;(3)两者的诉讼时效中断情况不同;(4)两者的抗辩权不同;(5)两者在保证合同中标示不同。

    顾双浩律师 2019.08.14 1266人看过
  •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有哪些

    二者区别如下:1、一般保证在法院没有对被担保的人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而连带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承担责任。2、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王衍祥律师 2023.12.05 116人看过
  • 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的区别有哪些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担保区别: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王鹤然律师 2019.07.12 7378人看过
  • 连带责任担保和一般保证的区别

    (1)保证人开始承担保证责任时间不同;(2)两者作为被告的情况不同;(3)两者的诉讼时效中断情况不同;(4)两者的抗辩权不同;(5)两者在保证合同中标示不同。

    顾双浩律师 2019.08.13 1279人看过
  • 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有哪些

    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第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第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第四,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

    何子豪律师 2023.12.18 114人看过
  • 连带责任与一般的区别有什么

    连带责任与一般责任的区别是: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

    王衍祥律师 2023.12.11 139人看过
  •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

    (1)保证人开始承担保证责任时间不同;(2)两者作为被告的情况不同;(3)两者的诉讼时效中断情况不同;(4)两者的抗辩权不同;(5)两者在保证合同中标示不同。

    顾双浩律师 2019.08.21 1805人看过
  • 一般保证责任是连带责任吗

    一般保证责任不是连带责任,二者是不同的担保方式。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因此,一般保证责任不是连带责任。

    郑泽敏律师 2020.09.30 1410人看过
  • 不真正连带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有哪些

    连带责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基于同一原因全部或部分承担的一种民事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区别即两人以上的债务人基于同一原因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两人以上的债务人只能基于不同的原因对债权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王衍祥律师 2023.11.28 187人看过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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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保证担保的方式中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担保是很常见的一种债权保证措施,是指债权人为了自己债权的安全,一般要求债务人提供一些保证债权能实现的担保物或者担保人。担保中有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两种,那么在保证担保的方式中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的区别?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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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区别
    您好,第一,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适用的情况不同。在一般保证中,只有债务人没有能力履行合同时,一般保证人才需要承担责任,保证人属于补充责任;但是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和保证人中任意选择由谁履行债务,没有先后之分; 第二,抗辩权不同。一般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意思就是,如果债权人没有起诉债务人,而直接以保证人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请求其履行保证责任的,一般保证人有权拒绝履行。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没有这项抗辩权。 第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不同。在一般保证中,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那么在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就会发生诉讼时效中断;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通常不因为任何事由中断,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那么只有发生了法定事由,诉讼时效才会中断。
  • 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和一般保证贷款的区别
    主要区别在于贷款担保人承担责任不同:出借方放贷人可以选择要求借贷方债务人或者连带责任保证人一方还清所有贷款,也可起诉要求债务人和连带责任担保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相对于有一般保证人的贷款,出借方放贷人要先向债务人主张还贷责任,不能越过债务人直接找一般保证人承担还贷责任,而且主债务到期超过6个月出借方放贷人未起诉借贷方债务人的,一般保证人免除担保责任。即使走诉讼程序,出借方贷款人也不能单独只起诉一般担保人。总体来说,连带责任的保证人较一般保证人承担更重的保证责任。
  • 一般担保与连带责任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连带担保责任时间是否有时效规定定?
    区别:1)保证人开始承担保证责任时间不同;2)两者作为被告的情况不同;3)两者的诉讼时效中断情况不同;4)两者的抗辩权不同;5)两者在保证合同中标示不同。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共同保证】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联系
    你好,双方承担的责任方式与比例不尽相同。详细可看我的头像付费咨询。
  • 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期间
    1、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4、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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