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撤诉后不可以再次起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等。
受诉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或者起诉;上一级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受理后可以移交或者指定下级法院审理,也可以自行审理,因此,你可向上级法院起诉。
申请行政裁决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等。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1、行政诉讼可以异地起诉。2、法律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当事人既可以在被告所在地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也允许当事人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立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行政机关对不予受理裁定有异议,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行政诉讼撤销后有新证据可以再起诉。行政诉讼中,一般情况下,原告撤诉后又以同一理由再起诉的,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法院不会受理。但如果撤诉不是出于原告的真实意愿,那么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将原裁定撤销后才能对原诉重审。
行政诉讼案撤诉后能再次起诉,但不能以相同的诉讼请求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行政诉讼不予受理的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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