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艳军律师,共产党员,现执业于
北京市常鸿
律师事务所,拥有12年执业经验,服务地区为北京,执业证号为1110120*********40,联系地址位于北京西四环南路46号国润商务大厦B座7层。他不仅是《北京日报》《华夏时报》等主流媒体的点评专家,还多次作为嘉宾参与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向前一步》《律师帮帮忙》等节目,也是中央电视台法律节目采访嘉宾。彭律师熟悉
法院内部诉讼操作规程和沟通技巧,擅长处理婚姻、继承、房产、合同、
公司、建筑工程等复杂疑难案件,尤其精通借名
买房、
房产继承、房产分割等房产类纠纷以及
离婚诉讼、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等婚姻家事案件,同时担任多家政府机构和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继承纠纷调解案例
在【继承纠纷不用“争”,调解也能实现家庭财产平稳传承】一案中,被继承人高某去世后未立
遗嘱,名下留有三套房产及一辆汽车,均为
夫妻共同财产。继承人包括其配偶张某某(化名)(原告)及子女高某花(化名)、高某勇(化名)(被告)。张某某(化名)委托彭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分割财产。立案后,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法院主持下双方愿意协商解决。彭律师积极参与调解,协助当事人厘清财产权属、评估财产价值,并提出合理继承方案,促成各方达成一致。最终,各方就房产和汽车的继承分配达成协议,张某某(化名)支付高某花(化名)200万元,高某勇(化名)支付高某花(化名)100万元作为房屋补偿款,案件受理费由张某某(化名)承担。彭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梳理财产与法律关系,引导调解协商,保障当事人权益,指导法律程序。同时,他也给出建议,如尽早订立遗嘱、明确财产性质、善用调解机制、考虑家庭整体利益等。
离婚纠纷代理案例
【离婚纠纷法律护航:彭律师助力原告权益维护】是一起涉及财产分割与过错赔偿的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小花与被告老李
结婚多年后感情破裂
分居,无法
协议离婚,小花委托彭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老李虽同意离婚,但主张原告存在过错,要求分割财产时原告少分或不分,并索要
精神损害赔偿。彭律师作为小花的诉讼代理人,在起诉阶段协助其提起诉讼,在答辩阶段应对被告的抗辩理由,在审理阶段参与双方的证据交锋。法院调解未达成一致后,最终根据事实和证据作出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对财产进行分割,并判决小花因过错付给老李精神损害抚慰金。彭律师在案件中进行法律分析、收集整理证据、进行法庭辩论、参与调解协商,全力维护原告合法权益。他建议婚姻双方应相互忠诚,涉及复杂财产分割或过错赔偿的离婚案件可咨询专业律师。
分家析产案件代理案例
在【王某1与周某1等分家析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一案中,王某1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张某臻(化名)名下的
房屋拆迁款扣除购买
安置房款后剩余的款项以及腾退房屋周转费、
户口外迁补助费、丧葬补助费等。王某3、王某2等被告委托彭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法院审理认为,应先分出他人财产,再对遗产进行
法定继承分割。最终判决张某臻(化名)名下渤海银行账户中转账给王某3、袁某珍的款项及账户余额归王某3所有,王某3需给付王某1、周某2、周某1、王某4、王某2相应款项,并驳回王某1的其他诉讼请求。
遗嘱继承案件代理案例
【“遗嘱风波”:律师助力女儿继承房产,亲情与法律的较量】中,原告小萌系被继承人侯某军(化名)的女儿,侯某军(化名)去世前留有自书遗嘱,将名下房产由妻子张某某(化名)和女儿小萌共同继承。但被告焦某(化名)(侯某军母亲)及侯某萍(化名)(侯某军妹妹)对遗嘱真实性提出异议,并主张焦某(化名)作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房可住,要求分割房产或获得债权补偿。彭律师作为小萌的代理人,指导小萌提交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协助张某某(化名)出具赠与书面意见,针对被告的质疑主张“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法院认定遗嘱合法有效,判决房产由小萌继承所有,张某某(化名)、焦某(化名)、侯某萍(化名)需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彭律师还给出普法建议,如注意遗嘱形式要件、保留证据、债权主张需另诉、及时行使权利等。
代位继承案件代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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