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彭艳军律师隶属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其联系地址为北京西四环南路46号国润商务大厦B座7层。他具备12年的执业年限,服务地区为北京,执业证号为1110120*********40。彭律师是一名共产党员,还曾在某中级法院工作,这些经历使其熟悉法院内部诉讼操作规程和沟通技巧。
擅长领域与社会角色
彭艳军律师擅长处理婚姻家事、遗产纠纷、房屋继承等方面的法律事务。他还是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向前一步》《律师帮帮忙》等节目的嘉宾,同时担任《北京晚报》《北京日报》《新京报》《华夏时报》等媒体栏目点评律师,也是中央电视台法律节目采访嘉宾。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他在媒体上为大众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法律解读和建议。
典型案例显实力
继承纠纷调解案
在一起法定继承纠纷中,被继承人高某去世后未立遗嘱,名下留有三套房产及一辆汽车。继承人包括其配偶张某某(化名)(原告)及子女高某花(化名)、高某勇(化名)(被告)。张某某(化名)委托彭律师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分割财产。在法院主持下,双方愿协商解决。彭律师积极参与调解,协助厘清财产权属、评估价值,并提出合理继承方案建议,最终促成各方达成一致。西城区西直门两处房产的高某份额由张某某(化名)继承,另一处由高某勇(化名)继承,车辆由高某花(化名)继承,同时确定了经济补偿方案。此案中,彭律师梳理财产与法律关系,引导调解协商,保障当事人权益,指导法律程序,同时建议人们尽早订立遗嘱,明确财产性质,善用调解机制,考虑家庭整体利益。
离婚纠纷维权案
原告小花与被告老李因感情破裂分居四年多,无法协议离婚。小花委托彭律师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共同财产。老李虽同意离婚,但主张小花存在过错,要求其少分或不分财产并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彭律师对案件进行深入法律分析,协助小花收集、整理证据,在庭审中有力辩论,反驳被告抗辩理由。在调解阶段积极沟通,调解无果后全力维护小花合法权益。最终法院准予离婚,对财产分割和精神损害赔偿作出判决。彭律师建议婚姻双方应相互忠诚,涉及复杂离婚案件时咨询专业律师。
分家析产纠纷案
在王某1与周某1等分家析产纠纷中,原告王某1请求分割张某臻(化名)名下房屋拆迁款等款项。被告王某3、王某2辩称拆迁款有一半是王某2的,其他才是遗产,要求一并处理相关房屋。彭律师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先分出他人财产,剩余部分按法定继承分割。最终法院对张某臻(化名)银行账户款项进行了判决分配,并驳回了王某1的其他诉讼请求。
遗嘱继承案
原告小萌系被继承人侯某军(化名)的女儿,侯某军(化名)去世后留有自书遗嘱,将名下房产由妻子张某某(化名)和女儿小萌共同继承。被告焦某(化名)(侯某军母亲)及侯某萍(化名)(侯某军妹妹)对遗嘱真实性提出异议。彭律师作为小萌的代理人,指导小萌提交合法有效遗嘱,协助张某某(化名)出具赠与书面意见。针对被告质疑,主张“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推动法院对房屋份额与赠与问题一并处理。最终法院判决房产由小萌继承,被告需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彭律师还给出遗嘱形式要件、证据保留意识等方面的普法建议。
借名买房与代位继承案
原告小染作为代位继承人,主张继承爷爷武老爷子的遗产,涉及两套房产是否属于遗产存在争议。被告1辩称部分房产为其个人财产,且已垫付武老爷子生前费用应从遗产中扣除。彭律师作为小染的代理人,明确小染代位继承人身份,提交关键录音证据,坚持“借名买房”主张,反驳被告主张。法院最终认定部分房产不属于遗产,仅现金类资产为遗产,由相关人员平均分割。彭律师为小染争取到了现金遗产部分的合理份额,此案也给人们带来借名买房风险、代位继承权主张等方面的启示。
关于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彭艳军律师
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北京执业13年
擅长:
房产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亮点:
受到过“[经济信息联播]北京:淋浴房玻璃门突然爆裂 男子全身多处受伤”等媒体报道。
律师简介
个人简介: 彭艳军律师,共产党员,曾在某中级法院工作,2013年从事律师,联系方式:13693296311 greatlawyerpyj@126.com。《新京报》《北京日报》《华夏时报》等主流媒体点评专家,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向前一步》《律师帮帮忙》嘉宾。熟悉...
更多
报告编号:NO.2026032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