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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建筑物部分是否属于抵押财产?

2024.04.11 公司法 1644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新增建筑物部分指的是,在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时,还没有建设完成的部分、以及规划内尚未建造的建筑物。

风险提示:金融公司(抵押权人)在接受债务人(抵押人)用建设用地使用权或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办理抵押的,应当在办理抵押登记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是否包括续建部分;
2、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是否包括新增部分或规划内还未建造的部分;
3、已完成的部分具体是哪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七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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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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