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具有行政裁决权。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被审计单位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不得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具有行政裁决权。2、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被审计单位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不得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3、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必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对其中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需要予以冻结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4、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暂停使用。
行政强制措施权不能委托。这个在《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有明确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能。行政裁决是一种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行政相对人对一定范围内的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裁决本身不能进行调解,但是可以对行政裁决涉及到的民事争议进行附带调解。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行政裁决不是行政机关能够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案件,所以不能进行调解。
可以。行政裁决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裁决,如果侵犯了合法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利的,受害人可以主张行政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等。
土地侵权纠纷能行政裁决。《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