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具有行政裁决权。2、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被审计单位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不得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3、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必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对其中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需要予以冻结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4、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暂停使用。
行政机关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但是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和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特定纠纷进行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审计机关做好以下四点,有利于减少行政诉讼。第一,避免程序违法。第二,尽快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行政部门年度考核办法。第三,畅通行政诉讼与复议的衔接机制。第四,信息公开十分必要。
行政裁决是否有申请期限,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进行确定。我国对行政裁决未作统一的规定,只规定在一些特定的法律中,在确定裁决事项后,再找到相应的法律,从而确定行政裁决是否有申请期限。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行政裁决的程序:1.申请。2.立案。3.通知。4.答辩。5.审查。6.裁决。7.执行。
劳动仲裁裁决不是行政裁决,劳动仲裁和行政裁决之间没有任何的关系,因为劳动仲裁不属于行政裁决,应该属于司法裁判,在劳动仲裁裁决有争议的情况下,只能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行政裁决的话,实际上也属于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
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不能根据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的,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根据《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审计机关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时,发现社会审计机构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执业准则等情况的,应当移送有关主管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审计机关之间对审计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审计机关确定。
对行政裁定书不服能否再审
免费查看决定再审裁定书能否上诉
免费查看行政复议裁决书
免费查看不予受理二审可否用裁定书裁决
免费查看行政判决书一审行政案件用
免费查看行政判决书再审行政案件用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