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书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相关的证件,以及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协议离婚要这样办理:1、双方就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订立书面离婚协议;2、当事人亲自申请离婚登记;3、婚姻登记机构认定符合要求的,进入三十天离婚冷静期;4、离婚冷静期后,由当事人亲自领取离婚证。
(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途径。
当事人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男女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符合条件,且经过离婚冷静期(三十天),即可双方应当亲自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自双方均领取离婚证时生效。
如何办理离婚如下: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离婚证; 5.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