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书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夫妻双方达成一致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双方需携带如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自愿离婚,就全部事项达成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夫妻双方对离婚本身、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事项达成一致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双方需携带如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不同的离婚方式,所要办理的手续也有所差异。协议离婚。1、双方先协商好,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达成一定的共识。2、填写好离婚协议书,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离婚。
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以及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办理离婚当事人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依法办理离婚登记即可。诉讼离婚当事人一方,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