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一般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因为即使离婚协议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不过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则此时离婚协议中关于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的约定可以对抗第三人。
夫妻财产对抗第三人可采取的方式如下:一般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查债务,也可以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协议对债务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般不能对抗第三人,但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离婚协议对债务的约定不能够对抗第三人。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离婚协议对房产进行分割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务。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担保法》第43条中的对抗第三人是指当两个债权债务关系标的物相同,双方发生争议,都主张享有对该标的物的权利时,有登记的一方就可受法律的保护,优先享有权利。
夫妻财产约定是内部的约定,除非第三人明知对内的约定,否则的话只是家庭内部的一个约定,对第三人一般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不能对第三人有效。
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人是否有效取决于第三人是否知道该约定。如果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则对第三人有效;如果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则对第三人无效。在第三人不知道夫妻之间财产约定的情况下,如果夫妻一方对外负债的,第三人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至于第三人是否知道夫妻之间财产约定,适用的是举证责任的倒置,即由夫妻一方对第三人知道约定进行举证,而不是由第三人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