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向法院申请离婚登记或者是起诉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上要注明是已婚状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
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应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大致要经过的程序如下: 双方商议离婚协议内容----签订离婚协议----共同前往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处审查、受理、发送受理回执单-----三十天冷静期----冷静期结束后三十天内----共同到婚姻登。
离婚手续提交的证件材料: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双方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双方已经协商完毕,拿着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以及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满三十日后,双方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即可。
1、双方已经协商完毕,拿着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以及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满三十日后,双方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即可。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3、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首先需要双方共同签订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和孩子抚养权进行分配,然后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当事人携带以下资料:(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等。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的,双方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