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黑龙江哈尔滨,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邵再旭,其执业证号为
1230120********23。他不仅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更以务实严谨的办案风格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邵再旭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本科学历。自执业15年来,他一直扎根于一线法律实务,熟悉案件从立案、调查、审查起诉到庭审裁判的完整流程。目前,他是黑龙江国安
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同时担任土地、合同、
刑事辩护团队的负责人,并且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会员。值得一提的是,他曾在警务学校教授《
刑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犯罪学》等课程,这也为他积累了深厚的理论基础。
邵再旭律师的办案风格务实严谨,重视细节。他始终坚持“把案子当成自己的事来办”的理念,从事实出发、以法律为准绳,注重案件的可操作性与实际效果。在面对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时,他从不走形式化、程序化代理的路线,而是坚持充分论证、反复推演,力求为当事人提供真实、可落地的解决方案。
在保险理赔案中,宋某(化名)酒后驾驶四轮电动车与对向丰田轿车相撞当场死亡,保险
公司以“酒后驾车”属免责条款为由拒赔。邵再旭律师团队当庭指出录屏无法证明系宋某(化名)本人操作、12页条款强制停留仅10秒不能构成“实质性阅读”、交警认定宋某(化名)无事故责任,酒后驾驶并非近因等关键问题。一审
法院采信其观点,判令保险公司全额赔付。二审中,他补充提交相关立法资料,最终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案明确了“网络投保提示义务”审查标准,为类案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胜诉模板。
在刑事案件方面,于某(化名)
挪用公款案中,邵再旭律师提出“
自首+全部退赔+认罪认罚”三项从宽意见,并建议适用
缓刑。他通过扎实的证据梳理和清晰的法律论证,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量刑结果,某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于某(化名)犯
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此案为基层职务犯罪案件中“退赃到位、认罪认罚即获缓刑”提供了典型范例。
在土地纠纷案件中,王某香(化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历经一审、二审败诉后,委托邵再旭律师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他调取历年耕地补贴发放记录、村集体土地台账及多份证人证言,梳理出“同地多契”的事实,并指出原审在诉讼时效、合同效力及流转主体认定上存在明显瑕疵。最终,省高院以“遗漏必要当事人、主要事实不清”发回重审,为维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奠定了基础。
在行政相关案件中,佟某(化名)诉某区政府强制拆除公告违法案,邵再旭律师第一时间调取相关证据,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在开庭审理时,他当庭指出被告未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亦未催告,直接发布强制拆除《公告》违反《行政强制法》等问题。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区政府作出的《公告》,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齐市某温商地产公司起诉购房人黄某(化名)、沈某(化名)要求偿还巨额款项,邵再旭律师在15日答辩期内提交《程序异议书》,指出原告未提交关键证据,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最终,龙沙区法院当庭裁定驳回原告起诉,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时间与费用。
邵再旭律师凭借执业证号1230120********23背后所承载的责任与使命,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他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专业能力和责任心,才是律师最好的名片”这一理念,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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