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企业名誉遭恶意诋毁
某大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企业因业务外包,
临时工因劳务费纠纷,在企业大楼旁公共道路上搭设雨棚、拉横幅、用扩音器循环播放
讨薪内容,并将现场视频发布至微信朋友圈和抖音平台,视频定位设置在企业位置,配文指向“XX包工头甲
拖欠工资”,引发网络关注。企业认为该行为恶意诋毁其声誉,委托黄达民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删除
侵权内容、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案件难点:维权之路荆棘丛生
此案件作为企业名誉权纠纷,面临诸多挑战。被告主张讨薪行为系合法维权,内容未捏造事实,主观无侵权恶意;网络传播的影响范围和实际损失金额难以精确量化;被告与企业不存在
劳动关系,欠薪主体为案外人,被告可能主张企业存在管理过错;企业主张的
律师费尚未实际支付,经济损失难以确定。
代理思路:精准出击化解难题
黄达民律师接受委托后,采取了一系列核心策略。首先,精准界定法律关系,切断责任牵连。强调合同相对性原则,指出被告与案外人形成
劳务合同关系,企业并非付款义务主体,反驳了被告关于企业对欠薪存在过错的抗辩。其次,系统固定侵权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通过
公证保全被告发布的微信朋友圈、抖音视频内容及传播数据,固定现场维权行为的影像资料,统计视频浏览量、点赞数等传播数据,证明影响范围。再者,论证名誉侵权构成要件,驳斥“正当维权”抗辩。指出被告的行为超出合理维权边界,存在主观恶意,导致企业社会评价明显降低,且发布行为与企业名誉受损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最后,合理主张赔偿范围,确保可执行性。主张律师费作为维权合理支出,虽尚未支付但属于必然发生费用,综合考虑侵权情节、传播范围、持续时间,主张经济损失赔偿。
裁判结果:正义终得伸张
浙江省
乐清市人民
法院采纳了黄达民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删除侵权内容,在抖音账号、微信朋友圈发布视频向企业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案件受理费400元由被告负担。法院认定被告行为使公众对企业作出不良猜测,降低企业社会评价,侵犯了企业名誉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价值:典型意义影响深远
此案是一起典型的企业名誉权网络侵权纠纷,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明确了合理维权与侵权行为的边界,劳动者讨薪应通过合法途径,不能以真实欠薪为由侵害第三方企业名誉权;认定了网络定位信息的法律属性,将视频定位设置为企业位置、使用企业名称缩写构成名誉侵权;提示企业在业务外包过程中应加强对承包方用工管理的监督,明确自身在承包方欠薪纠纷中的责任边界;法院判决设置的“替代执行”条款,为名誉权案件判决执行提供了可操作方案。
黄达民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精湛的诉讼技巧,成功维护了企业的名誉权,为企业挽回了损失。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不仅赢得了客户的信任,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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