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黄达民律师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法学专业,曾在公安、法院系统工作四年,现是浙江联英(乐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专注民商事法律领域,擅长处理各类疑难复杂纠纷。接下来要讲述的是他代理的一起婚外情赠与无效案。
案件背景藏隐忧
原告与第三人于2019年8月结婚并育有一子。婚后,原告发现第三人自2019年起与被告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还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向被告转账。原告查看转账记录后,发现第三人累计赠与被告8万余元。原告认为,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属夫妻共同所有,第三人的赠与行为基于婚外情,违背公序良俗,损害了自己的财产权益,于是委托黄达民律师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赠与无效并返还全部款项。
重重难点待攻克
此赠与合同纠纷面临诸多挑战。被告抗辩款项是KTV服务小费、代付购物款、赌资等,并非赠与性质。要证明款项性质和金额,需调取完整的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同时,要论证婚外情赠与行为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用公序良俗原则。还需明确夫妻对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
精妙策略破困局
黄达民律师接受委托后,采取了一系列核心策略。首先,全面调取转账记录,向法院申请调取第三人微信、支付宝完整转账交易明细,梳理出2019年12月至2023年10月的转账情况,微信转账84笔58,756.1元、支付宝转账及代付31笔24,314.73元,合计83,070.83元,还锁定如2020年5月20日转账“520”等特殊含义转账,证明赠与性质。其次,精准论证法律关系,驳斥被告的各种抗辩。对于“服务小费”抗辩,指出被告上班时间与大部分转账时间不符;“代付购物”抗辩,因被告未提供退货退款证据而不成立;“赌资”抗辩,被告未提供任何证据。再者,援引公序良俗原则,强调第三人的行为违反《民法典》“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规定,违背传统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定该赠与行为无效。最后,阐明共同共有原理,说明夫妻对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第三人擅自处分全部无效,被告应全额返还。
公正判决显成效
贵州省某市人民法院采纳了黄达民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第三人赠与被告款项82,974.93元的行为无效,被告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返还原告该款项,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受理费937元由被告负担。
这起案件不仅体现了黄达民律师卓越的办案能力,也为类似的婚外情赠与合同纠纷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公序良俗原则的准确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共有性质的明确、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等方面,都具有典型意义。同时,黄达民律师跨地域办案成功,也展现了他在不同司法环境下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实力。
关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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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达民律师
浙江联英(乐清)律师事务所执业地:温州
擅长:
工程建筑、工伤赔偿、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亮点:
获得“华律网认证嘉宾律师”等荣誉,受到过“华律网”等媒体报道,担任“律师”等职务。
律师简介
黄达民律师(咨询电话:17857238167)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法学专业,擅长各类民商事案件,四年公安、法院工作经验,现在浙江联英(乐清)律师事务所执业,参与房地产、建设工程团队。曾参与温州寅丰置业有限公司诉乐清市XX街道合湖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建合同纠纷一案;张某、郑某诉乐清中xx置业有限公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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