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达民律师毕业于
河北工业大学法学专业,有着深厚法学理论素养。其执业前在公安、
法院系统工作四年,熟悉司法实务运行逻辑。现执业于
浙江联英(乐清)
律师事务所,仅三年就晋升为合伙人。他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像是婚姻、
工伤、劳动纠纷等领域都颇为精通。下面我们来看看他办理过的一个企业名誉权保护案例。
案件背景:
讨薪风波引发企业名誉危机
某大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企业把部分配电柜安装业务外包出去,因外包方拖欠
临时工劳务费,临时工在公共道路采取搭设雨棚、拉横幅、用扩音器播放讨薪内容等方式维权,还将视频发布到微信朋友圈和抖音平台,并明确提及企业名称拼音缩写。这一行为引发大量网络关注,企业认为自身声誉受到恶意诋毁,于是委托黄达民律师提起诉讼。
案件难点:维权各方面临诸多挑战
此案件作为企业名誉权纠纷,问题错综复杂。其一,临时工以合法维权为抗辩,称内容未捏造事实,无
侵权恶意。其二,网络传播的影响范围和实际损失金额难以确切量化。其三,临时工与企业不存在
劳动关系,欠薪主体是案外人,临时工可能主张企业存在管理过错。最后,企业主张的
律师费未实际支付,经济损失也难以确定。
代理思路:多策略并举应对难题
黄达民律师接手委托后,制定了一系列有效策略。首先,精准界定法律关系,强调合同相对性,企业并非付款义务主体,与临时工无劳动关系,也不存在共同还款或保证责任。其次,系统固定侵权证据,对临时工发布的网络内容及传播数据进行
公证保全,统计浏览量和点赞数等,证实侵权影响范围。接着,论证名誉侵权构成要件,指出临时工行为超出合理维权边界,存在主观恶意,导致企业社会评价降低,且二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最后,合理主张赔偿范围,将律师费作为必然发生费用主张,综合考虑侵权情节等因素要求经济损失赔偿。
裁判结果:正义伸张企业名誉获维护
浙江省
乐清市人民法院采纳了黄达民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判决临时工删除侵权内容、赔礼道歉并赔偿企业经济损失2000元,案件受理费由临时工负担。法院认定临时工的行为降低了企业社会评价,侵犯了企业名誉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价值:为类似案件提供借鉴
这起典型的企业名誉权网络侵权纠纷案例意义重大。它明确了合理维权与侵权行为的边界,劳动者讨薪应通过合法途径,不能侵害第三方企业名誉权。同时,认定了网络定位信息的法律属性,警示了“地图炮”式网络侵权行为。还提示企业在业务外包时要加强对承包方用工管理的监督,明确自身责任边界。此外,法院设置的“替代执行”条款为名誉权案件判决执行提供了可操作方案。
在法律纠纷日益复杂的今天,黄达民律师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成功解决难题,维护了企业的合法声誉。相信在未来,他也会继续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更多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