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波折:
离婚协议留隐患,多年后财产争夺战爆发
2015年,王女士与前夫办理
离婚,离婚协议里简单的“双方无共同财产”七个字,成为了十年后纷争的导火索。实际上,婚内购置的两套房产,虽然一套登记在前夫名下,另一套以王女士父亲名义购买,但购房款均源于夫妻共同出资。离婚时,三方签订了赠与协议,将房产赠予王女士父亲,王女士便放心在离婚协议写了那七个字。
然而,离婚后,前夫在前些年女士父亲生病急需用钱之际,用50万元引诱老人签订“承认借名
买房、同意过户”的协议,妄图独吞房产。王女士得知此事后几近崩溃,立刻委托陈玲律师介入维权,一场长达五年的财产争夺战就此拉开帷幕。
策略分层:艰难处境中找准突破点,精准反击
接手此案后,陈玲律师面临着极为被动的局面。前夫率先起诉要求房产过户,对此,陈玲律师以“案涉房产属王女士父母共同财产,父亲一人签字转让无效”为核心抗辩点,成功抵挡了对方的首轮诉讼攻势。
但对方不甘心失败,起诉撤销赠与协议,主张房产是借名购买且无真实赠与意图,并最终胜诉拿到过户判决,让案件陷入绝境。此时,陈玲律师迅速调整策略,发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将突破点放在推翻离婚协议中“双方无共同财产”的约定上。
针对前夫称购房款是其
婚前个人财产的辩解,陈玲律师果断申请
法院调取双方从
结婚到离婚的全部银行流水。经过逐笔核对资金流向,证实所谓“
婚前财产”已与婚后收入完全混同且无法区分,依据法律规定应推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关键举措彻底粉碎了对方的辩解。
公正判决:多年维权终胜利,合法权益获保障
在陈玲律师的专业代理与精准举证下,法院作出了公正的判决。认定离婚协议中“双方无共同财产”的约定与客观事实不符,涉案两套房产扣除前夫离婚后自行还贷部分,剩余价值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这场历时五年的维权之战,以王女士成功拿回300万元财产权益告终,使其彻底摆脱了
净身出户的危机,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的捍卫。
专业建议:规避
离婚财产风险,守护自身合法权益
陈玲律师结合这起案件,给正在或即将面临离婚的人群提出三点重要建议。首先,离婚协议不能贪图省事写“无共同财产”,要把所有重要财产逐一明确列出,包括权属、份额以及分割方式,避免留下模糊空间,从根源上预防后续纠纷。其次,借名买房风险巨大,若非必要尽量不要这样做;若确实需要,一定要签订正式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让所有相关利害人均签字确认,同时保留完整的资金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最后,离婚涉及复杂的
财产分割和法律风险,不要自行签订各类文件,应委托专业
离婚律师进行把关审核,精准规避法律陷阱。
陈玲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严谨的办案态度和灵活多变的应对策略,帮助当事人摆脱困境,守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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