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离婚协议“七个字”引发五年财产争夺战
2015年,王女士与前夫办理
离婚,离婚协议仅写了“双方无共同财产”这七个字。王女士本以为就此解脱,却未料到十年后陷入长达五年的财产争夺。涉案的两套房产均为婚内购置,一套登记在前夫名下,另一套因规避政策以王女士父亲名义购买,购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离婚时,三人签订赠与协议,将房产赠予王女士父亲,王女士因此放心写下“无共同财产”。然而,离婚后前夫趁王女士父亲生病急需用钱,以50万元诱导老人签订“承认借名
买房、同意过户”的协议,企图夺走房产。王女士得知后几近崩溃,委托陈玲律师维权。
策略:分层突破,精准反击
接手案件后,前夫率先起诉要求房产过户,陈玲律师以“案涉房产属王女士父母共同财产,父亲一人签字转让无效”为抗辩点,成功抵御对方首轮诉讼。但对方不甘失败,起诉撤销赠与协议,主张房产系借名购买、无真实赠与意图并胜诉,拿到过户判决,案件陷入绝境。
此时,陈玲律师果断调整策略,发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核心是推翻离婚协议中“双方无共同财产”的约定。针对前夫称购房款为其
婚前个人财产的辩解,陈玲律师申请
法院调取双方从
结婚至离婚的全部银行流水,逐笔核对资金流向。最终证实其所谓“
婚前财产”已与婚后收入完全混同、无法区分,依据法律规定应推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彻底粉碎对方辩解。
结果:五年维权战,成功夺回300万财产
在陈玲律师的专业代理与精准举证下,法院最终判决:认定离婚协议中“双方无共同财产”的约定与事实不符,涉案两套房产扣除前夫离婚后自行还贷部分,剩余价值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这场历时五年的维权战,王女士成功拿回300万元财产权益,摆脱了
净身出户的危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捍卫。
建议:重视离婚协议,规避财产风险
陈玲律师结合此案,为面临离婚的人群提出三点重要建议。一是离婚协议切勿图省事写“无共同财产”,要逐一列明重要财产,明确权属、份额及分割方式,避免模糊空间。二是借名买房风险高,若非必要勿为之;若确需借名购房,要签订正式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所有利害人均需签字确认,留存完整资金凭证和沟通记录。三是离婚涉及复杂
财产分割和法律风险,不要自行签订文件,务必委托专业律师把关审核,规避法律陷阱。
在这起案件中,陈玲律师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帮助王女士在复杂的
离婚财产纠纷中成功维权,充分展现了她在婚姻家事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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