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离婚协议“七个字”引发的危机
2015年,王女士与前夫办理
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上简单的“双方无共同财产”这七个字,为她日后埋下了巨大的隐患。原来,涉案的两套房产均是在婚内购置,一套登记在前夫名下,另一套为规避政策以王女士父亲名义购买,且购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
离婚时,三人签订了赠与协议,将房产赠予王女士父亲,所以王女士放心地在离婚协议中写下了那七个字。
然而,离婚十年后,一场财产争夺战爆发。前夫趁王女士父亲生病急需用钱,以50万元为诱饵,诱导老人签订了“承认借名
买房、同意过户”的协议,企图夺走房产。王女士得知此事后几近崩溃,立刻委托陈玲律师介入维权。
策略:分层突破,精准反击
面对这一被动局面,陈玲律师制定了分层突破、精准反击的维权策略。前夫率先起诉要求房产过户,陈玲律师以“案涉房产属王女士父母共同财产,父亲一人签字转让无效”为核心抗辩点,成功顶住了对方的首轮诉讼攻势。
但对方并不甘心失败,转而起诉撤销赠与协议,主张房产系借名购买、无真实赠与意图,最终胜诉并拿到了过户判决,案件陷入了绝境。此时,陈玲律师果断调整方向,发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核心突破口便是推翻离婚协议中“双方无共同财产”的约定。
针对前夫声称购房款为其
婚前个人财产的辩解,陈玲律师立即申请
法院调取双方从
结婚至离婚的全部银行流水,逐笔核对资金流向。最终证实,其所谓“
婚前财产”已与婚后收入完全混同、无法区分,依据法律规定应直接推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关键证据彻底粉碎了对方的辩解。
结果:五年维权战终获胜,权益得到捍卫
在陈玲律师的专业代理与精准举证下,法院最终作出了公正判决。认定离婚协议中“双方无共同财产”的约定与客观事实不符,涉案两套房产扣除前夫离婚后自行还贷部分,剩余价值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这场持续了五年的维权战,以王女士成功拿回300万元财产权益告终,她彻底摆脱了
净身出户的危机,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捍卫。
建议:重视离婚协议,规避法律风险
陈玲律师结合这起案件,为正在或即将面临离婚的人群提出了三点至关重要的建议。首先,离婚协议切勿图省事写“无共同财产”,所有重要财产必须逐一列明,明确权属、份额及分割方式,不留任何模糊空间,从源头规避后续纠纷。其次,借名买房风险极高,若非必要切勿为之;若确需借名购房,务必签订正式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且所有相关利害人均需签字确认,同时留存完整资金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最后,离婚涉及复杂的
财产分割与法律风险,切勿自行签订各类文件,务必委托专业
离婚律师把关审核,精准规避法律陷阱。
这起案例充分凸显了专业离婚律师在复杂婚姻财产纠纷中的关键作用。如果您在婚姻中遇到类似的财产问题,不妨寻求陈玲律师团队的帮助,获取定制化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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