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玲律师助力:揪出离婚协议陷阱,夺回300万财产权益
解析
案情:离婚协议“七个字”引发的财产争夺战
2015年,王女士与前夫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里简单写了“双方无共同财产”这七个字。她以为就此摆脱婚姻束缚,却没想到十年后陷入了长达五年的财产纠纷。原来,涉案的两套房产都是婚内购买,一套登记在前夫名下,另一套为规避政策用王女士父亲的名义购买,购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离婚时,三人签订了赠与协议,把房产赠予王女士父亲,所以王女士放心地在离婚协议上表明“无共同财产”。
然而,离婚后前夫趁王女士父亲生病急需用钱,用50万元诱使老人签下“承认借名买房、同意过户”的协议,企图独占房产。王女士得知此事后几近崩溃,立刻委托陈玲律师维权。
策略:分层突破,绝地反击
接手案件时,陈玲律师面临着极为被动的局面。当前夫率先起诉要求房产过户时,她以“案涉房产属王女士父母共同财产,父亲一人签字转让无效”作为核心抗辩点,成功抵御了对方的首轮攻势。
但前夫并不罢休,他转而起诉撤销赠与协议,主张房产是借名购买,不存在真实的赠与意图。最终他胜诉并拿到了过户判决,案件瞬间陷入绝境。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陈玲律师果断调整策略,发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将突破口锁定在推翻离婚协议中“双方无共同财产”的约定上。针对前夫声称购房款是其婚前个人财产的说法,她申请法院调取双方从结婚到离婚的所有银行流水,逐笔核对资金流向。最终证实,所谓的“婚前财产”早已与婚后收入混淆,无法区分,按照法律规定应被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就彻底打破了前夫的辩解。
结果:公正判决,成功维权
经过陈玲律师的专业代理和精准举证,法院最终作出公正判决。认定离婚协议中“双方无共同财产”的约定与事实不符,涉案两套房产在扣除前夫离婚后自行还贷的部分后,剩余价值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这场持续了五年的维权之战,以王女士成功拿回300万元财产权益而告终,她彻底避免了净身出户的风险,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建议:防范离婚协议风险
陈玲律师结合这个案件,为正在或即将面临离婚的人群提出了三点重要建议。第一,离婚协议不能图省事,像“无共同财产”这样的表述要避免,重要财产必须详细列出,明确其权属、份额和分割方式,杜绝模糊不清的情况,从源头上避免后续纠纷。第二,借名买房风险极大,如果不是必要情况尽量不要这样做;若不得不借名购房,一定要签订正式的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利害关系人都要签字确认,同时保留好资金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第三,离婚涉及复杂的财产分割和法律风险,不要自行签订各种文件,一定要委托专业离婚律师审核把关,准确规避法律陷阱,毕竟离婚不仅意味着感情的结束,也关系到后半生的财产权益规划,专业的法律支持是保障权益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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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玲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执业地:武汉
擅长:
婚姻家庭、离婚、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律师简介
陈玲律师(联系电话:13667217638)
陈玲,中共党员,武汉资深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律师,2006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会计学双学士学位,兼具法律专业深度与财务专业优势。2007年入职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深耕婚姻家事法律领域17余年,现任该所财富传承与婚姻家庭部主任(曾任部长)、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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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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