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离婚协议暗藏危机
2015年,王女士与前夫办理
离婚,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下“双方无共同财产”。王女士本以为从此解脱,却未料到十年后陷入一场长达五年的财产争夺战。涉案的两套房产均为婚内购置,一套登记在前夫名下,另一套为规避政策以王女士父亲名义购买,购房款由夫妻二人共同出资。离婚时,三方曾签订赠与协议,将房产赠予王女士父亲,王女士因此放心写下“无共同财产”。然而,离婚后前夫趁王女士父亲生病急需用钱,以50万元诱使老人签订“承认借名
买房、同意过户”的协议,企图夺走房产。王女士得知后几近崩溃,急忙委托陈玲律师维权。
律师策略:分层突破,绝地反击
前夫率先起诉要求房产过户,陈玲律师以“案涉房产属王女士父母共同财产,父亲一人签字转让无效”为核心抗辩点,成功抵御了对方的首轮诉讼攻势。但对方并不罢休,转而起诉撤销赠与协议,主张房产系借名购买、无真实赠与意图,并最终胜诉拿到过户判决,案件陷入绝境。
此时,陈玲律师果断调整策略,发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将突破口锁定在推翻离婚协议中“双方无共同财产”的约定。针对前夫称购房款为其
婚前个人财产的辩解,陈玲律师申请
法院调取双方从
结婚至离婚的全部银行流水,逐笔核对资金流向。最终证实,其所谓“
婚前财产”已与婚后收入完全混同、无法区分,依据法律规定应推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彻底粉碎了对方的辩解。
案件结果:正义终至,权益捍卫
在陈玲律师的专业代理与精准举证下,法院最终作出公正判决。认定离婚协议中“双方无共同财产”的约定与事实不符,涉案两套房产扣除前夫离婚后自行还贷部分,剩余价值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这场持续五年的维权战,以王女士成功拿回300万元财产权益告终,她彻底摆脱了
净身出户的危机,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捍卫。
律师建议:防范风险,保障权益
陈玲律师结合此案,为正在或即将面临离婚的人群提出三点重要建议。首先,离婚协议切勿图省事写“无共同财产”,应逐一列明所有重要财产,明确权属、份额及分割方式,避免留下模糊空间,从源头上规避后续纠纷。其次,借名买房风险极高,若非必要切勿为之;若确需借名购房,务必签订正式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让所有相关利害人均签字确认,同时留存完整资金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最后,离婚涉及复杂的
财产分割与法律风险,切勿自行签订各类文件,务必委托专业
离婚律师把关审核,精准规避法律陷阱,为自己的后半生财产权益做好规划。
在这起案件中,陈玲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财产损失,也为大众在处理
离婚财产问题上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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