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离婚协议埋下十年财产纷争隐患
2015年,王女士与前夫办理
离婚。当时,离婚协议上仅仅写了“双方无共同财产”这七个字,王女士以为签完字就摆脱了婚姻的束缚。然而,这个看似简单的协议,却在十年后引发了一场长达五年的财产争夺战。
原来,涉案的两套房产均是在王女士婚内购置的。其中一套登记在前夫名下,另一套为了规避政策,是以王女士父亲的名义购买,但购房款都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离婚时,三人还签订了赠与协议,约定将房产赠予王女士父亲,所以王女士才放心地在离婚协议中写下“无共同财产”。可是,离婚后,前夫在王女士父亲生病急需用钱之际,用50万元诱惑老人签订了“承认借名
买房、同意过户”的协议,企图夺走房产。王女士得知此事后,陷入了绝望,随即委托陈玲律师介入维权。
策略:分层突破,精准反击困境中寻转机
陈玲律师接手案件后,面对王女士的被动局面,制定了分层突破、精准反击的维权策略。前夫率先起诉要求房产过户,陈玲律师以“案涉房产属王女士父母共同财产,父亲一人签字转让无效”为核心抗辩点,成功抵挡了对方的首轮诉讼攻势。
但对方并不甘心失败,转而起诉撤销赠与协议,主张房产是借名购买,并没有真实的赠与意图。最终对方胜诉并拿到了过户判决,案件陷入了绝境。
在这种艰难的情况下,陈玲律师果断调整方向,发起了“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核心突破口就是推翻离婚协议中“双方无共同财产”的约定。对于前夫声称购房款是其
婚前个人财产的辩解,陈玲律师立即申请
法院调取双方从
结婚到离婚的全部银行流水,逐笔核对资金流向。一番细致的调查后,她证实了前夫所谓的“
婚前财产”早已与婚后收入完全混同,无法区分。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应直接推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这一有力的证据彻底粉碎了前夫的辩解。
结果:五年维权战终为当事人夺回财产权益
在陈玲律师的专业代理和精准举证下,法院最终作出了公正的判决:认定离婚协议中“双方无共同财产”的约定与客观事实不符,涉案的两套房产扣除前夫离婚后自行还贷的部分,剩余价值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这场持续了五年的维权战,以王女士成功拿回300万元财产权益告终,她彻底摆脱了
净身出户的危机,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的捍卫。
建议:谨慎对待离婚协议,避免财产纠纷
陈玲律师结合这起案件,为正在或即将面临离婚的人群提出了三点重要建议。首先,离婚协议不能图省事写“无共同财产”,所有重要财产都必须逐一列明,明确权属、份额以及分割方式,不能留下任何模糊的空间,从源头避免后续的纠纷。其次,借名买房风险极高,如果不是必要情况,千万不要这么做;如果确实需要借名购房,一定要签订正式的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所有相关利害人均需签字确认,同时留存完整的资金凭证和沟通记录等证据。最后,离婚涉及到复杂的
财产分割和法律风险,不要自行签订各类文件,一定要委托专业的
离婚律师进行把关审核,精准规避法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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