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七个字引发的十年财产争夺战
2015年,王女士与前夫办理
离婚,
离婚协议中仅写了“双方无共同财产”这七个字,她以为从此解脱,却没想到十年后陷入了长达五年的财产争夺战。涉案的两套房产均为婚内购置,一套登记在前夫名下,另一套为规避政策以王女士父亲名义购买,购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离婚时,三人签订赠与协议,将房产赠予王女士父亲,所以王女士放心地在离婚协议中写下“无共同财产”。然而,离婚后,前夫趁王女士父亲生病急需用钱,以50万元为诱饵,诱导老人签订“承认借名
买房、同意过户”的协议,企图夺走房产。王女士得知后几近崩溃,委托陈玲律师介入维权。
策略:分层突破,精准反击
接手案件后,陈玲律师面对被动局面,制定了分层突破、精准反击的维权策略。前夫率先起诉要求房产过户,陈玲律师以“案涉房产属王女士父母共同财产,父亲一人签字转让无效”为核心抗辩点,成功顶住对方首轮诉讼攻势。但对方不甘失败,转而起诉撤销赠与协议,主张房产系借名购买、无真实赠与意图,最终胜诉并拿到过户判决,案件陷入绝境。
此时,陈玲律师果断调整方向,发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核心突破口是推翻离婚协议中“双方无共同财产”的约定。针对前夫声称购房款为其
婚前个人财产的辩解,陈玲律师立即申请
法院调取双方从
结婚至离婚的全部银行流水,逐笔核对资金流向。最终证实其所谓“
婚前财产”已与婚后收入完全混同、无法区分,依据法律规定应直接推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彻底粉碎了对方的辩解。
结果:成功维权,避免
净身出户在陈玲律师的专业代理与精准举证下,法院最终作出公正判决:认定离婚协议中“双方无共同财产”的约定与客观事实不符,涉案两套房产扣除前夫离婚后自行还贷部分,剩余价值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这场持续五年的维权战,以王女士成功拿回300万元财产权益告终,彻底摆脱了净身出户的危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捍卫。
建议:谨慎对待离婚协议
陈玲律师结合该案,为正在或即将面临离婚的人群提出了重要建议。首先,离婚协议切勿图省事写“无共同财产”,财产约定务必明确具体,需注明房产、车辆、
股权等资产的详细信息、权属状态,避免使用笼统表述,此类协议在法律上难以获得支持。其次,婚姻中双方均应对家庭重大资产保持了解,掌握资产线索与凭证,为后续可能的纠纷留存证据基础。最后,法律赋予的财产权利不受不公平承诺抵销,若遭遇对方依据不合理协议主张权利、或存在转移隐匿财产行为,切勿妥协退让,应及时联系专业
离婚律师,通过合法手段,还原财产真相,捍卫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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