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离婚协议藏隐患
2015年,王女士与前夫办理
离婚,离婚协议上仅仅写了“双方无共同财产”这七个字,她以为从此能开启新生活,却没想到十年后陷入了一场长达五年的财产争夺战。涉案的两套房产均是在婚内购置,一套登记在前夫名下,另一套为了规避政策以王女士父亲的名义购买,购房款都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离婚时,三人还签订了赠与协议,约定将房产赠予王女士父亲,所以王女士放心地在离婚协议中写下“无共同财产”。然而,离婚后,前夫趁王女士父亲生病急需用钱,用50万元诱导老人签订“承认借名
买房、同意过户”的协议,妄图夺走房产。王女士得知此事后几近崩溃,于是委托陈玲律师维权。
律师策略:分层突破显智慧
接手案件后,面对被动的局面,陈玲律师制定了分层突破、精准反击的维权策略。前夫率先起诉要求房产过户,陈玲律师以“案涉房产属王女士父母共同财产,父亲一人签字转让无效”为核心抗辩点,成功顶住了对方的首轮诉讼攻势。但对方并不甘心失败,转而起诉撤销赠与协议,主张房产系借名购买、无真实赠与意图,最终胜诉并拿到了过户判决,案件陷入绝境。此时,陈玲律师果断调整方向,发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核心突破口是推翻离婚协议中“双方无共同财产”的约定。针对前夫声称购房款为其
婚前个人财产的辩解,陈玲律师立即申请
法院调取双方从
结婚至离婚的全部银行流水,逐笔核对资金流向,最终证实其所谓“
婚前财产”已与婚后收入完全混同、无法区分,依据法律规定应直接推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彻底粉碎了对方的辩解。
案件结果:公正判决护权益
在陈玲律师的专业代理和精准举证下,法院最终作出了公正判决。认定离婚协议中“双方无共同财产”的约定与客观事实不符,涉案两套房产扣除前夫离婚后自行还贷部分,剩余价值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这场持续五年的维权战,以王女士成功拿回300万元财产权益告终,彻底摆脱了
净身出户的危机,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捍卫。
律师建议:谨慎对待离婚事
陈玲律师结合这起案件,为正在或即将面临离婚的人群提出了三点重要建议。一是离婚协议切勿图省事写“无共同财产”,所有重要财产必须逐一列明,明确权属、份额及分割方式,不留任何模糊空间,从源头规避后续纠纷。二是借名买房风险极高,若非必要切勿为之;若确需借名购房,务必签订正式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且所有相关利害人均需签字确认,同时留存完整资金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三是离婚涉及复杂的
财产分割与法律风险,切勿自行签订各类文件,务必委托专业
离婚律师把关审核,精准规避法律陷阱。离婚不仅是感情的终结,更是对后半生财产权益的规划,专业的法律支持是权益保障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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