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七个字引发的财产危机
2015年,王女士与前夫办理
离婚,
离婚协议上简单的“双方无共同财产”这七个字,在十年后将她卷入了一场长达五年的财产争夺战。涉案的两套房产均是婚内购置,一套登记在前夫名下,另一套为了规避政策以王女士父亲的名义购买,且购房款都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离婚时,三人签订了赠与协议,将房产赠予王女士父亲,王女士因此放心地在离婚协议上认定双方无共同财产。然而,离婚后,前夫趁着王女士父亲生病急需用钱,以50万元作为诱饵,诱导老人签订了“承认借名
买房、同意过户”的协议,企图夺走房产。王女士得知此事后几近崩溃,无奈之下委托陈玲律师介入维权。
律师策略:分层突破,精准反击
面对这一被动局面,陈玲律师制定了详尽的维权策略。前夫率先起诉要求房产过户,陈玲律师以“案涉房产属王女士父母共同财产,父亲一人签字转让无效”为核心抗辩点,成功抵挡了对方的首轮诉讼攻势。但对方并未轻易放弃,转而起诉撤销赠与协议,主张房产系借名购买、无真实赠与意图,最终胜诉并拿到了过户判决,案件陷入了绝境。
此时,陈玲律师果断调整方向,发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核心突破口是推翻离婚协议中“双方无共同财产”的约定。针对前夫声称购房款为其
婚前个人财产的辩解,陈玲律师立即申请
法院调取双方从
结婚至离婚的全部银行流水,逐笔仔细核对资金流向。经过深入调查,最终证实其所谓“
婚前财产”已与婚后收入完全混同、无法区分,依据法律规定应直接推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彻底粉碎了对方的辩解。
案件结果:正义到来,权益捍卫
在陈玲律师的专业代理与精准举证下,法院最终作出了公正的判决。认定离婚协议中“双方无共同财产”的约定与客观事实不符,涉案两套房产扣除前夫离婚后自行还贷部分,剩余价值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这场持续了五年的维权战,以王女士成功拿回300万元财产权益告终,她彻底摆脱了
净身出户的危机,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的捍卫。此案也成为了警示大众重视离婚协议撰写的典型案例,充分凸显了专业
离婚律师在复杂婚姻财产纠纷中的关键作用。
律师建议:提前防范,保障权益
陈玲律师结合此案,为正在或即将面临离婚的人群提出了三点重要建议。一是离婚协议切勿图省事写“无共同财产”,所有重要财产必须逐一列明,明确权属、份额及分割方式,避免留下模糊空间,从源头规避后续纠纷。二是借名买房风险极高,若非必要切勿进行;若确需借名购房,务必签订正式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且所有相关利害人均需签字确认,同时留存完整资金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三是离婚涉及复杂的
财产分割与法律风险,切勿自行签订各类文件,务必委托专业离婚律师把关审核,精准规避法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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