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轻松律师,中共党员,现任
湖北尊而光
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同时也是
法律咨询平台“劳动护航”联合创始人。他拥有10年执业经验,在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等领域有着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下将为您详细介绍他办理的吴某(化名)
工伤案以及其他相关案件。
吴某(化名)工伤案:艰难维权终获公正
在吴某(化名)工伤案中,郭轻松律师代理伤者方。吴某(化名)工伤一级,但
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人社局认定伤者为工伤后,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伤者败诉,
工伤认定结果被撤销。面对不利局面,郭轻松律师果断提起上诉,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对案件的深入研究,二审成功改判,撤销一审判决,维持工伤认定结果。
之后,经鉴定吴某(化名)为工伤一级,郭轻松律师提起工伤索赔
仲裁。根据法律规定,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待遇按月支付,但仲裁委裁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31万余元和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及生活护理费。伤者不服仲裁结果,继续提起诉讼。在一审时,郭轻松律师成功说服法官进行一次性结算,最终一审判决赔偿公司支付工伤待遇209万余元,为伤者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
其他工伤案例:多样维权各显神通
夏某某(化名)工伤案
夏某某(化名)工伤一级,公司虽缴纳了工伤保险但未足额缴纳。郭轻松律师介入后与公司谈判,公司认为已缴纳保险,拒绝赔偿差额部分。郭轻松律师依法提起仲裁,成功说服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伤残津贴差额3400余元/月直至退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11万余元,该案例所主张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在
武汉司法实践中少有。
王某某(化名)工亡案件
王某某(化名)工亡案件走工伤程序疑难复杂,他没有签订
劳动合同、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公司只在部分时段发放了费用未备注工资。郭轻松律师提前介入收集固定证据,经过确认
劳动关系仲裁、一审、二审程序,最终成功确认劳动关系。后进行工伤认定,成功认定工亡。公司不服先后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最后在工亡仲裁索赔阶段,郭轻松律师提前申请
财产保全,考虑到公司赔付能力较弱,仲裁阶段顺利达成调解,公司一次性赔付73万余元。
劳动纠纷案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柳某(化名)与某公司辞退案
公司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辞退员工,且劳动者在多个关联公司之间工作,
工龄可能面临清零。郭轻松律师代理员工方,经多次跟公司方沟通,成功以21万元赔偿调解,既争取到了工龄连续计算,又争取到了违法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11名员工集体诉公司劳动案
公司批量解除员工,员工方主张多项诉求共计258万余元。郭轻松律师代理公司方应诉,在代理案件过程中持续同法官沟通案情,准备各类法律文书,最终使得有些员工仅支持了经济补偿、有些员工仅支持了少额的赔偿金,对于员工主张的
年终奖金、交通补贴、餐补、
加班工资等均全部驳回,判决和调解金额合计公司仅需支付11名员工共60余万元,为公司减少损失近200万元,成功化解了集体
劳动争议。
郭轻松律师凭借“专业、敬业、勤业”的执业理念,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风采。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需求,可联系郭轻松律师,联系方式为15x23xx83xx,律所地址位于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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