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轻松律师,中共党员,现任
湖北尊而光
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还是
法律咨询平台“劳动护航”联合创始人。他拥有10年执业经验,在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等领域有着深厚的专业积累,经办案件超800起,劳动者满意度达98%以上。下面将详细介绍他经办的吴某(化名)
工伤案及其他典型案例。
吴某(化名)工伤案:艰难维权终获大额赔偿
在吴某(化名)工伤案中,郭轻松律师代理伤者方。吴某(化名)工伤一级,但
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人社局认定伤者为工伤后,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伤者败诉,
工伤认定结果被撤销。面对不利局面,郭律师果断提起上诉,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二审成功改判,撤销一审判决,维持工伤认定结果。之后经鉴定为工伤一级,提起工伤索赔
仲裁时,仲裁委根据法律规定裁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31万余元和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及生活护理费。伤者不服仲裁结果继续诉讼,郭律师在一审时成功说服法官进行一次性结算,最终一审判决赔偿公司支付工伤待遇209万余元,为伤者争取到了最大利益。
其他工伤案例:多维度维护劳动者权益
夏某某(化名)工伤案
代理伤者方,工伤一级。公司虽缴纳了工伤保险但未足额缴纳,与公司谈判无果后依法提起仲裁,成功说服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伤残津贴差额3400余元/月直至退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11万余元,该案例所主张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在
武汉司法实践中少有。
王某某(化名)工亡案件
代理死者家属方,案件走工伤程序疑难复杂,王某某(化名)没有签订
劳动合同、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公司只在部分时段发放了费用未备注工资。郭律师提前介入收集固定证据,经过确认
劳动关系仲裁、一审、二审程序,最终成功确认劳动关系,认定工亡。公司不服先后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在工亡仲裁索赔阶段,提前申请
财产保全,考虑到公司赔付能力较弱,仲裁阶段顺利达成调解,公司一次性赔付73万余元。
李某某(化名)工伤案
伤者与劳务公司签订了
劳务合同,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未走确认劳动关系程序,直接进行工伤认定成功认定为工伤,后经鉴定工伤十级。郭律师提起工伤索赔仲裁,经与公司谈判,仲裁阶段调解公司赔偿伤者16万元。
熊某某(化名)工伤案
某平台外卖骑手,工伤十级。公司抗辩双方为合作/承揽关系非劳动关系,郭律师成功走通工伤程序,经鉴定工伤十级,成功向公司索赔20.3万余元,维护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受到职业伤害的合法权利。
石某某(化名)工伤案
伤者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工伤保险,没有人愿意为伤者受伤经过作证。郭律师接受委托后,启动劳动关系确认程序,经仲裁、一审、二审程序,成功确认劳动关系。在工伤认定程序中,积极与人社局沟通,收集受伤经过证据,成功认定工伤。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再审,均维持工伤认定结果。后经鉴定为工伤九级,继续进行工伤索赔仲裁、一审、二审、执行程序,历时四年,成功向公司索赔18.5万余元。
万某某(化名)工地受伤案
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成功认定工伤,并经鉴定为工伤七级。郭律师介入与公司谈判,顺利调解,成功为伤者争取到高于法律规定的赔偿,公司赔付36万元。
郭某某(化名)工地受伤案
伤者是“三无人员”,包工头支付工钱。郭律师十余次跑相关机构取证,边
打官司边取证,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时败诉,不服继续收集证据和提起一审,一审阶段取得关键证据,成功走通工伤程序。公司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复议维持了工伤认定结论,后经鉴定为工伤八级,遂提起
劳动仲裁,仲裁阶段经多次和公司方沟通,顺利调解成功索赔29万元。
劳动纠纷案例:平衡劳资双方利益
柳某(化名)与某公司辞退案
代理员工方,公司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辞退员工,且劳动者
工龄可能面临清零。郭律师经多次跟公司方沟通,成功以21万元赔偿调解,既争取到了工龄连续计算,又争取到了违法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刘某(化名)离职补偿案
代理员工方,某主板上市企业员工,仲裁阶段成功向公司索赔73.9万余元。
盛某某离职谈判案
代理员工方,接受劳动者委托,与公司进行离职谈判,成功为劳动者争取42.9万余元赔偿。
刘某(化名)某无法上夜班案
代理员工方,劳动者因自身疾病无法上夜班,公司强制要求上夜班,被迫离职,仲裁阶段成功向公司索赔5万余元补偿。
11名员工集体诉公司劳动案
代理公司方应诉,公司批量解除员工,员工方诉求共计258万余元。郭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持续同法官沟通案情,准备各类法律文书,最终判决和调解金额合计公司仅需要支付11名员工共60余万元,为公司减少损失近200万元,成功化解了集体
劳动争议。
陈某(化名)与某国有银行辞退案
代理员工方,某银行以劳动者擅自离岗
旷工等行为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经仲裁、一审判决,成功为员工方争取到了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14万余元、延期
绩效薪酬6万余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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