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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且荣誉傍身的律师——林小斌。他毕业于
福州大学,获得学士学位,是福建英合
律师事务所人才发展与管理委员会主任、高级合伙人。值得一提的是,林小斌在2024年成为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十三届会员,这不仅是对他个人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度认可,也彰显了他在行业内的卓越成就。
执业13年来,林小斌主办了大量民商事、非诉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下面我们就来重点了解他经办的某某
公司与张某某(化名)
劳动争议(涉及“竞业禁止”)纠纷案。
案件缘起:离职后的竞争冲突
某某公司主要在互联网平台上直播销售盆景,张某某(化名)曾是该公司的直播运营部负责人。在职期间,张某某(化名)与某某公司签订了《员工
劳动合同》《
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然而,2023年底张某某(化名)离职后,立即在抖音平台直播销售盆景,这与某某公司的主营业务完全相同。某某公司发现这一情况后,委托林小斌律师团队就张某某(化名)的行为提起
劳动仲裁,要求张某某(化名)立即停止
侵权行为,按照《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继续履行
竞业限制义务,并向某某公司支付违约金及维权
律师费。
法律争议:竞业限制的适用难题
在实践中,雇员离职带走前雇主
商业秘密给雇主带来经济损失的事件屡见不鲜,如何平衡企业商业秘密与劳动者自主就业二者的张力,成为劳动政策与
劳动法律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竞业限制协议”虽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手段,但近年来在实际适用中依旧争议颇多。
应对策略:充分举证与专业辩论
林小斌律师团队接手此案后,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他们全面收集证据,并结合庭审情况发表了专业意见。首先,明确指出张某某(化名)属于竞业限制的对象。一方面,张某某(化名)的身份属于公司管理人员;另一方面,其岗位性质决定了他负有保密义务,在岗位中接触的资料属于商业秘密,且某某公司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与张某某(化名)签订多份协议,明确其属于竞业限制约束对象。其次,强调《竞业禁止协议》真实有效且已生效,依法具有约束力。最后,指出张某某(化名)的行为已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严重损害了某某公司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承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义务。此外,律师团队还在庭后提供了相关的判决案例参考。
案件结果:法律支持与权益维护
此案历时一年多,经过了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最终,
法院支持了林小斌律师团队的观点,认定张某某(化名)违反竞业禁止的约定。判决张某某(化名)应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按照《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并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某某公司支付违约金及律师费。
案例启示:平衡权益与制度功效
竞业限制是一把“双刃剑”,在制度构建和纠纷处理过程中应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基点,平衡各方的权益。这既需要法律进行规范,确保其合法性;亦需要立足实际,考察其合理性,由此才能达成最佳的平衡状态与制度功效。林小斌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某某公司维护了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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