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莹萍律师毕业于大学本科,还在中国政法大学进行在职研究生学习。她从事律师工作已有7年,现执业于
浙江明权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31020********74,服务地区为
台州,律所地址位于
温岭市横湖中路159号温岭总商会大厦4楼。
叶律师工作作风踏实严谨,待人坦诚豁达,致力于法律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在执业期间,她办理过各类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侵权综合、
刑事辩护案件。办案时,她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法律和非法律手段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努力提高案件法律效果。此外,她还长期坚持从事社会公益志愿法律服务,担任松门镇4个村的法律顾问,同时兼职温岭市城南镇团委副书记,任职期间根据团委工作安排开展了系列活动,包括为中小学生、村民等不同群体开展普法讲座。她也获得了诸多荣誉,如2021年4月台州市青年律师党史主题演讲比赛二等奖、2021年10月第十一届
浙江律师论文论坛三等奖、2022年3月2021年度温岭市法律服务先进个人、2023年5月台州市首批双百双服务“优秀兼职团干部”。
微信证据锁定陈年旧账,成功追讨货款
甲乙双方有六七年的白灯管业务往来。2022年1月27日,双方通过微信确认乙尚欠甲20万元货款。此后双方继续交易,乙支付10万元后,甲又发送新货,乙仅付清新货款,20万旧账未还。甲多次催讨无果后起诉。乙辩称所有货款均已付清。叶莹萍律师作为甲方代理律师,指导当事人完整保存微信聊天记录并系统化整理,形成完整证据链。通过聊天记录还原交易流程,证明“款货两清”仅限于当批交易。针对乙的抗辩,从付款凭证对应性、乙的表态、乙对债务的默示承认三个层面反驳。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相关规定论证乙违约。最终
法院采纳代理意见,判决乙支付货款及相关费用。
切割事故致人伤残,厘清雇佣与承揽之争
丙承包田地种植茭白,2024年1月3日,丙雇佣甲盖薄膜,乙受通知携带自有切割机切割茭白根部,乙操作时割伤甲致其七级伤残。甲起诉要求乙、丙共同赔偿。一审判决后甲、乙均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乙与丙的关系及责任比例划分。叶莹萍律师坚持承揽关系定性,指出乙携带自有工具、按切割面积计算报酬、对工作有自主决定权等符合承揽合同特征。对乙二审提交的证据逐一质证。二审法院采纳丙方律师意见认定为承揽关系,维持一审责任比例划分。
协议已签诉请补偿,精准抗辩驳回履职之诉
甲系温岭市村民,在房屋改造
拆迁项目中签订相关补偿协议。之后甲又向乙申请额外补偿安置,乙答复后甲不服复议、诉讼。本案争议在于甲额外申请是否属乙法定职责及答复函和复议决定合法性。叶莹萍律师精准界定法律关系,指出乙非协议当事人;还原协议签订过程,证明甲已知晓并同意补偿方案;反驳失地保险主张;论证答复函合法性。法院采纳抗辩意见,驳回甲的诉讼请求。
代偿
贷款后追偿,精准援引解释获清偿
甲与借款人及乙为亲戚,借款人向
银行贷款,甲、乙共同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未还款,甲代偿后向乙催讨未果起诉。叶莹萍律师精准确定诉讼路径,直接起诉乙;精细化计算诉讼请求;构建完整证据链条;援引最新司法解释;应对被告缺席风险。法院认定甲陈述属实,判决乙支付代偿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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