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莹萍律师毕业于大学本科,并在中国政法大学完成在职研究生学业。她从事律师工作已有7年,现执业于
浙江明权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31020********74,服务地区为
台州,律所联系地址位于
温岭市横湖中路159号温岭总商会大厦4楼。
叶律师工作作风踏实严谨,待人坦诚豁达,不仅致力于法律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还积极投身社会公益志愿法律服务。她担任松门镇4个村的法律顾问,还兼职温岭市城南镇团委副书记,任职期间根据团委工作安排,为中小学生、村民等不同群体开展普法讲座。在其执业生涯中,叶律师办理过各类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侵权综合、
刑事辩护案件,擅长民商事、婚姻家庭、刑事、合同纠纷、侵权案件等领域。同时,她也获得了诸多荣誉,如2021年4月台州市青年律师党史主题演讲比赛二等奖、2021年10月第十一届
浙江律师论文论坛三等奖、2022年3月2021年度温岭市法律服务先进个人、2023年5月台州市首批双百双服务“优秀兼职团干部”。
微信证据锁定陈年旧账,成功追讨货款
甲乙双方有六七年的白灯管业务往来。2022年1月27日,双方通过微信确认乙尚欠甲20万元货款。此后双方继续交易,乙支付部分款项并收货,但20万旧账未还。甲多次催讨无果后起诉。乙辩称所有货款均已付清。叶莹萍律师作为甲方代理律师,指导当事人完整保存微信聊天记录并系统化整理,形成完整证据链。通过聊天记录还原交易流程,证明“款货两清”仅限于当批交易。针对乙的抗辩,从付款凭证对应、乙的表态及默示承认债务等层面反驳。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相关规定论证乙违约。最终
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判决乙支付货款及相关费用。
切割事故致人伤残,厘清雇佣与承揽之争
丙承包田地种植茭白,2024年1月3日,丙雇佣甲盖薄膜,乙受通知携带自有切割机切割茭白根部,乙操作时割伤甲致其七级伤残。甲起诉要求乙、丙共同赔偿。一审判决后甲、乙均不服上诉。本案核心争议在于乙与丙的关系及责任比例划分。叶莹萍律师在一审、二审中坚持承揽关系定性,指出乙携带自有工具、按切割面积计算报酬等符合承揽合同特征,对乙二审提交的证据逐一质证。二审法院认定乙与丙系承揽关系,维持一审责任比例划分。
协议已签诉请额外补偿,精准抗辩驳回履职之诉
甲系温岭市某镇村民,2022年该村实施房屋改造
拆迁项目,甲签订相关补偿协议。2025年甲向乙申请额外补偿安置,乙答复后甲不服复议,复议维持后甲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争议在于甲的申请是否属乙法定职责范围及答复函和复议决定是否合法。叶莹萍律师精准界定法律关系,指出乙仅为要素保障单位;还原协议签订过程,证明甲已知晓并同意补偿方案;反驳失地保险主张;论证答复函合法性。法院采纳律师抗辩意见,驳回甲的诉讼请求。
代偿
贷款后追偿,精准援引解释获半数清偿
甲与借款人及乙为亲戚关系,借款人向
银行贷款,甲、乙共同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未还款,甲代为偿还后向乙催讨未果起诉。叶莹萍律师精准确定诉讼路径,直接起诉共同保
证人乙;精细化计算诉讼请求;构建完整证据链条;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相关规定;应对被告缺席风险。法院最终判决乙支付代偿款及利息损失。
叶莹萍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各类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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