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静律师毕业于
大连海洋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是
河北德公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她曾在检察院与
法院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下面为大家介绍她办理的一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款
仲裁案。
案件核心难点
王世静律师代理XX空调技术(中国)有限
公司,就其与X建X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某项目
工程款纠纷申请仲裁。此案最大的阻碍是合同中的“背靠背”付款条款,该条款规定总包方X建X局的付款义务以建设单位(业主)向其付款为前提,并且XX空调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的合同权利受到诸多限制。若业主未付款,该公司就只能长期被动等待,而且追索逾期利息等权利也被排除,法律处境十分不利。
关键策略与突破
面对这份不利的合同文本,王世静律师没有局限于对条款效力进行强硬抗辩,而是采取了“以打促谈,锁定胜局”的复合策略。在
仲裁程序启动后,凭借对工程纠纷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的谈判经验,王律师主导与对方进行了多轮专业谈判。她深知,单纯的法律诉讼可能无法快速有效地解决问题,而谈判则有可能为客户争取到更有利的结果。
在谈判过程中,王律师充分展示了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谈判技巧。她深入分析了案件的利弊,向对方清晰地阐述了我方的立场和诉求,同时也倾听了对方的意见和担忧。通过不断地沟通和协商,最终成功推动双方在仲裁过程中达成了《和解协议》。
这份《和解协议》的核心成果显著。它不仅明确了剩余工程款的支付期限,更重要的是,彻底绕开了原合同的“背靠背”条款,重新约定了若对方未按期付款,则须承担包括利息、
律师费、仲裁费、保全费在内的全部违约责任。这一改变将不确定的付款风险转化为对方明确、严苛的合同义务,为我方债权加上了“安全锁”。
案件结果
然而,X建X局在和解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仍未履行。王世静律师迅速做出反应,立即向仲裁庭补充提交该《和解协议》作为关键证据,主张对方违约。仲裁庭经过审理,完全支持了我方的诉求,裁决X建X局不仅需支付全部剩余工程款,更须依据和解协议的约定,承担所有违约责任,包括利息及我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全部合理费用。
案件价值
这起案件是“诉讼(仲裁)谈判”相结合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的典范。在合同条款明显不利的困境下,王世静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研判与高超的谈判技巧,将仲裁程序作为施压和创造谈判机会的平台,成功“置换”出一份对我方绝对有利的新的契约安排,并最终通过仲裁裁决将这份安排转化为具有
强制执行力的胜利成果。这充分展现了她在处理复杂商事纠纷时,不拘泥于单一诉讼路径,善于运用综合法律手段破解僵局、保障客户核心利益的战略思维与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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