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涵是
福建君来
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本科学历。他是
三明市优秀青年律师,也是福建省第四期优秀青年律师。执业9年来,线上线下帮助人数达3000+,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认真负责的态度,获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以下为大家介绍林涵律师办过的部分典型案例。
权XX(化名)涉嫌
诈骗罪一案:无罪释放彰显实力
案件详情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3月至2024年7月间,梁XX单独或伙同权XX(化名)多次实施诈骗,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905727元,其中梁XX伙同权XX(化名)共同诈骗人民币82600元。梁XX虚构部队工程项目等理由,骗取多人财物,还利用权XX(化名)的身份为诈骗做掩护。权XX(化名)在梁XX诈骗梁X1的过程中,伪装身份、提供微信收款码帮助其收钱。
辩护过程
林涵律师从公安侦查阶段就介入此案,作为权XX(化名)的辩护人,他始终认为权XX(化名)不具有诈骗罪主观故意,没有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的故意,权XX(化名)本身也是被蒙蔽其中。而且本案被害人在此前就已被梁XX诈骗,款项也早已实际给付给梁XX。经过一审开庭,一审
法院分别向中院、省高院、最高院申请延长审限,后公诉机关向一审法院撤回起诉。
案件难点与成果
在权XX(化名)已被公安机关刑拘、检察院批捕、公诉机关审查起诉的情况下,想要无罪释放难度可想而知。好在林涵律师在法院阶段不懈努力,最终公诉机关撤回了对权XX(化名)的起诉,权XX(化名)成功无罪释放。
其他典型案例
成XX涉嫌
非法拘禁案:不批捕维护合法权益
2025年3月,成XX应朋友郭XX请求,帮忙约黄XX(化名)出来对质。黄XX(化名)到刑侦大队报案称被非法拘禁,成XX和郭XX被
刑事拘留。林涵律师认为成XX没有实施非法拘禁行为的故意,也未限制黄XX(化名)人身自由,且黄XX(化名)过错在先,不构成
非法拘禁罪。经与承办检察官沟通,递交《不予批准
逮捕申请书》,检察院最终决定对成XX不批捕。
苏XX(化名)涉嫌诈骗罪案:精准分析获不批捕
苏XX(化名)在景区售卖中草药摊位充当“托”,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其刑事拘留。林涵律师分析认为,苏XX(化名)虽存在夸大草药疗效的情况,但草药是真的,游客有自主选择权,苏XX(化名)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律师向公安机关递交
取保候审申请书未被采纳,后约见承办检察官并递交不予批捕申请书,检察院最终采纳意见,对苏XX(化名)不批捕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吴某某(化名)、张某某(化名)诉音乐会所案:获法院支持赔偿
吴某1系音乐会所员工,
醉酒下班时意外坠河身亡。林涵律师认为音乐会所存在超时营业、未尽善良注意义务等过错,应承担一定责任。法院酌定音乐会所对吴某1死亡承担10%的赔偿责任,判决支持赔偿11万。
林涵律师在众多案件中都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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