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涵,
福建君来
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拥有9年执业经验。他秉持“为人至诚,为业至精”“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擅长处理
刑事辩护、
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等案件,执业以来线上线下帮助人数达3000+。下面为大家介绍他办过的典型案例。
一、代理黄某某(化名)涉嫌入室
盗窃案,成功
取保候审2020年9月,黄某某(化名)与查某某(化名)到
清流县卖佛像,以到寺庙上香许愿为由,让群众自愿购买佛像或给钱。期间,有老人家报案称东西失窃,公安将二人抓获并
刑事拘留,涉案金额2000元,老人家指认曾在家附近见过黄某某(化名)。林涵接受家属委托后,通过会见黄某某(化名),了解到其本人并未实施入室盗窃行为,只是过来贩卖佛像。于是,林涵向公安机关提出对黄某某(化名)取保候审的申请,并提交了黄某某(化名)不构成犯罪的意见。最终,公安机关经过调查认为黄某某(化名)构成
入室盗窃罪的证据不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对黄某某(化名)取保候审。
二、多起刑事辩护案件,彰显专业实力
1.权XX(化名)涉嫌
诈骗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权XX(化名)伙同梁XX多次实施诈骗。林涵从公安侦查阶段介入,认为权XX(化名)不具有诈骗罪主观故意,本身也是被蒙蔽其中,且被害人此前已被梁XX诈骗,款项也早已给付梁XX。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公诉机关撤回了对权XX(化名)的起诉。
2.成XX涉嫌
非法拘禁案:成XX应朋友请求约黄XX(化名)出来见面对质,却被黄XX(化名)以非法拘禁为由报案。林涵从非法拘禁的构成要素分析,认为成XX不构成
非法拘禁罪,向检察院申请不批捕。经与承办检察官沟通交流,递交《不予批准
逮捕申请书》,检察院最终决定对成XX不批捕。
3.苏XX(化名)涉嫌诈骗罪案:苏XX(化名)在景区售卖中草药时充当“托”,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其刑事拘留。林涵认为苏XX(化名)不构成诈骗罪,向公安机关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未被采纳后,又约见承办检察官,递交不予批捕申请书,最终检察院采纳意见,对苏XX(化名)不批捕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三、各类民事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1.吴某某(化名)、张某某(化名)诉
三明市某某音乐会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吴某1在音乐会所上班期间
醉酒后意外坠河身亡,音乐会所存在过错。林涵代理该案,最终获
法院支持,音乐会所承担10%的赔偿责任,共计十一万。
2.王X1、黄XX(化名)、王X2与欧X1、林XX、欧X2彩礼钱纠纷:王X1与欧X1婚后感情不和,男方诉求
离婚并返还彩礼。林涵分析案情后,促成双方调解结案,女方及父母退还彩礼钱10万。
3.杨XX(化名)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杨XX(化名)在工作中受伤,因未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认定工伤存在困难。林涵先申请
劳动仲裁确认
劳动关系,后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单位赔偿20万元。
林涵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各类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极大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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