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涵,
福建君来
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执业9年来,线上线下帮助人数超3000人,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勤勉尽责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在众多成功案例中,代理肖XX(化名)装饰装修
合同纠纷一案,充分展现了他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辩护技巧。
案情复杂:装修违约引发多重纠纷
肖XX(化名)与邻居王XX(化名)(
三明市XX设计工程有限
公司法人)于2021年3月21日签订《三明市XX装修
施工合同》,约定包工包料,总价224000元,工期从3月22日至8月30日,逾期竣工每日支付100元。肖XX(化名)先后支付装修款215000元。然而,从5月开始,该
公司消极怠工。肖XX(化名)早早就告知乔迁日期为2021年12月11日,公司也承诺能在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前完工,但到竣工日仍未完成。经催促,公司表示可在乔迁日前完工,可直至12月7日却告知无法完工,这打乱了肖XX(化名)的乔迁计划。
2021年12月11日,双方达成《补充协议》,约定原合同工期延误造成的30000元损失由公司承担,12月13日支付;公司承诺12月30日前完工,2022年1月1日验收,如未按时完工需支付30000元违约金,并退还已支付但未完成部分的全额费用,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肖XX(化名)可继续追偿。但协议签订后,公司仅支付10000元赔偿款,余款未付且未按期完工,构成违约。经确认,公司需退还肖XX(化名)70229元。
诉讼请求:维护权益提出多项诉求
肖XX(化名)在林涵律师的协助下,向
法院提出多项诉讼请求:一是判令解除与三明市XX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明市XX装修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二是要求公司退还70229元;三是让公司支付损失余款20000元及违约金30000元;四是由公司承担本案的
诉讼费和保全费。
法院认定:精准剖析依法公正裁决
林涵律师在庭审过程中,凭借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事实的深入分析,为肖XX(化名)进行了有力的辩护。法院经审理认定,双方签订的合同和协议系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公司未能按《补充协议》约定完成装修工程,合同和协议已终止,无需解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X(化名)无需与公司共同承担
民事责任。因公司违约,应退还肖XX(化名)70229元,并支付违约金。考虑实际情况,酌定违约金为14045.8元。对于原合同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公司已支付10000元,尚欠20000元应予以支付。关于空调风管机价格问题,因双方未协商一致且品质、价格未明确,本案暂不处理。公司提出的增项工程,均发生在对账结算前,不予认定。
胜诉判决:专业辩护助力客户维权
最终,法院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作出判决:三明市XX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肖XX(化名)退还70229元、赔偿20000元、支付违约金14045.8元,驳回肖XX(化名)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一胜诉判决,不仅为肖XX(化名)挽回了经济损失,也彰显了林涵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实力和卓越的辩护能力。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