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涵律师是
福建君来
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拥有法学本科学历,至今已有9年执业经验。他是
三明市优秀青年律师、福建省第四期优秀青年律师,也是福建省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五期)学员,还担任福建省
永安市人民政府、三明市烟草
公司以及三明市第一医院的法律顾问,同时还是三明市公益律师。执业以来,林涵律师线上线下帮助超3000人,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细致认真的做事风格,勤勉尽责地对待每一次当事人委托,获得了当事人的极大认可。他擅长
刑事辩护、
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等领域,秉承“为人至诚,为业至精”“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服务地区为三明,执业证号为1350420********56,办公地点位于福建省三明市
三元区工商联大厦20层福建君来律所事务所。
刑事辩护显身手
在多起刑事案件中,林涵律师展现了卓越的辩护能力。在权XX(化名)涉嫌
诈骗罪一案中,即使权XX(化名)已被刑拘、批捕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林涵律师自公安侦查阶段介入后,坚持认为权XX(化名)不具有主观故意,本身也是被蒙蔽,且被害人此前已被诈骗款项也已给付。在一审审理中,一审
法院分别向中院、省高院、最高院申请延长审限,最终经林涵律师不懈努力,
公诉机关撤回了对权XX(化名)的起诉。
成XX涉嫌
非法拘禁案,林涵律师从非法拘禁的构成要素分析,指出成XX未实施暴力及限制人身自由行为,无拘禁故意,且被害人过错在先,向检察院申请不批捕后,经与检察官沟通及检察院内部讨论,最终决定对成XX不批捕。苏XX(化名)涉嫌诈骗罪案,林涵律师分析认为苏XX(化名)仅起活跃气氛作用,中草药是真的且游客有自主选择权,其行为不构成诈骗罪,最终检察院采纳意见对苏XX(化名)不批捕并变更强制措施。
民事纠纷解难题
在民事案件方面,林涵律师同样表现出色。代理吴某某(化名)、张某某(化名)诉三明市某某音乐会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他指出会所超时营业且未尽注意义务,存在过错,最终获法院支持赔偿11万。在王X1、黄XX(化名)、王X2与欧X1、林XX、欧X2彩礼钱纠纷中,他分析双方感情破裂、未共同生活且男方家庭困难,最终调解结案为男方挽回部分彩礼损失。
工伤与医疗纠纷维权得力
在工伤纠纷案件中,代理杨XX(化名)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因双方未签书面
劳动合同,林涵律师先申请
劳动仲裁确认
劳动关系,后申请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最终单位赔偿20万元。代理李XX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经劳动仲裁,公司被裁决支付多项费用及扣除已支付部分后仍需支付15.8万余元。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中,代理卓XX(化名)、陈XX(化名)等人与福建XX医院案件,林涵律师指出医院延误诊断和治疗,法院最终判决医院承担42.9万余元赔偿。
其他案件成功代理
聚餐饮酒法院判决共饮者承担赔偿责任案中,林涵律师帮助厘清共同饮酒人责任,最终判决黄XX(化名)、秦XX(化名)各承担5%赔偿责任。代理肖XX(化名)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法院判决装修公司退还7万余元、支付赔偿款和违约金。代理黄某某(化名)涉嫌入室
盗窃一案,林涵律师提出黄某某(化名)不构成犯罪意见,最终公安机关对黄某某(化名)
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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