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涵,
福建君来
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拥有9年执业经验。他秉持“为人至诚,为业至精”“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线上线下帮助人数达3000+,在多个法律领域展现出专业实力。以下为您介绍他办理的部分典型案例。
权XX(化名)涉嫌
诈骗罪一案:无罪释放的艰难辩护
公诉机关指控权XX(化名)伙同梁XX实施诈骗,涉及金额较大。林涵律师从公安侦查阶段介入,认为权XX(化名)不具有诈骗罪主观故意,本身也是被蒙蔽其中,且被害人此前已被梁XX诈骗,款项也早已给付。该案历经一审开庭,
法院多次申请延长审限,最终公诉机关撤回对权XX(化名)的起诉。在权XX(化名)已被刑拘、批捕、审查起诉的情况下,能实现无罪结果,可见林涵律师辩护工作的艰难与出色。
成XX涉嫌
非法拘禁案:检察院不批捕的精准分析
2025年3月,成XX应朋友请求约黄XX(化名)出来对质,后黄XX(化名)报案称被非法拘禁,成XX被
刑事拘留。林涵律师认为,成XX未对黄XX(化名)实施暴力和限制人身自由行为,没有非法拘禁故意,且黄XX(化名)在此事件中过错在先。林涵律师向检察院递交《不予批准
逮捕申请书》,经沟通交流,检察院最终决定对成XX不批捕。
苏XX(化名)涉嫌诈骗罪案:检察院不批捕的关键辩护
王XX(化名)组织苏XX(化名)等人在景区售卖中草药,苏XX(化名)充当“托”的角色,存在夸大草药疗效、价格略高于市场价的情况。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苏XX(化名)等人刑事拘留。林涵律师介入后,详细了解案情,认为诈骗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而本案中,草药是真实的,一般人不会因苏XX(化名)的宣传就陷入错误认识而购买,苏XX(化名)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应通过
行政处罚处理。林涵律师先向公安机关递交
取保候审申请书未被采纳,后在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捕后,约见承办检察官,递交不予批捕申请书并深入沟通。最终,检察院在批捕期限的最后一天采纳了林涵律师的意见,对苏XX(化名)不批捕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林涵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结果,赢得了当事人的极大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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