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涵,
福建君来
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拥有9年执业经验。执业以来,他线上线下帮助人数达3000+,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勤勉尽责的态度,获得了当事人的极大认可。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他办理的一些典型案例。
成XX涉嫌
非法拘禁经辩护检察院不批捕
2025年3月10日,成XX的朋友郭XX称在网上买软件被黄XX(化名)骗了5-6万元,报警未立案且黄XX(化名)还辱骂郭XX。出于朋友情谊,成XX答应以买家名义约黄XX(化名)到郭XX租住的民宿对质。在民宿的二十几个小时里,成XX未对黄XX(化名)采取任何措施,黄XX(化名)可自由使用手机,随时能离开或求助。然而,3月11日傍晚,黄XX(化名)到刑侦大队报案称被非法拘禁,郭XX、成XX被
刑事拘留。
林涵律师介入后,从多方面进行分析。首先,从非法拘禁的构成要素来看,成XX未对黄XX(化名)实施暴力或限制其人身自由。其次,成XX没有实施非法拘禁的故意,只是应朋友请求约人对质。最后,黄XX(化名)在此事件中过错在先。林律师认为成XX不构成
非法拘禁罪,向检察院申请不批捕。他与承办检察官沟通交流并递交《不予批准
逮捕申请书》,检察院内部讨论后决定对成XX不批捕。
权XX(化名)涉嫌
诈骗罪一案经辩护后无罪释放
公诉机关指控权XX(化名)伙同梁XX实施诈骗,2021年3月至2024年7月间,梁XX单独或伙同权XX(化名)多次诈骗,共计1905727元,其中权XX(化名)参与诈骗82600元。林涵律师从公安侦查阶段介入,认为权XX(化名)不具有诈骗罪主观故意,本身也是被蒙蔽,且被害人此前已被梁XX诈骗。一审开庭后,
法院多次申请延长审限,最终公诉机关撤回对权XX(化名)的起诉。
苏XX(化名)涉嫌诈骗罪辩护人介入检察院不批捕
苏XX(化名)在景区售卖中草药摊位充当“托”,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其刑事拘留。林律师分析认为,苏XX(化名)虽夸大草药疗效,但草药是真的,游客有自主选择权,其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应按相关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林律师向公安机关递交
取保候审申请书未被采纳,后约见承办检察官并递交不予批捕申请书,最终检察院采纳意见,对苏XX(化名)不批捕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其他案例成果显著
在代理吴某某(化名)、张某某(化名)诉
三明市某某音乐会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中,林律师成功让法院支持诉求,获赔十一万;代理王X1、黄XX(化名)、王X2与欧X1、林XX、欧X2彩礼钱纠纷,为男方挽回部分损失;代理杨XX(化名)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双方调解结案获赔20万元;在骆XX诈骗罪一案中,林律师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骆XX刑罚大大减轻;代理李XX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仲裁裁决
公司支付赔偿;代理卓XX(化名)、陈XX(化名)等人与福建XX医院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获法院支持四十几万赔偿;聚餐饮酒案中,法院判决共饮者承担赔偿责任;代理肖XX(化名)装饰装修
合同纠纷,获法院胜诉判决;代理黄某某(化名)涉嫌入室
盗窃一案,成功为黄某某(化名)取保候审。
林涵律师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不懈的努力,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展现了出色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